栏垅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按照县信息办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栏垅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衡阳县栏垅乡办公室编制。联系电话:0734-6761001。

一、概述

《条例》颁布以来,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2、认真按要求编制《衡阳县栏垅乡信息公开指南》和《衡阳县栏垅乡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公开信息数:202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74条。

2、公开信息分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本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衡阳县栏垅乡信息公开目录》,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3、公开主要内容:202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74条,其中规划计划信息1条,法规文件信息3条,通知公告信息4条,工作进展信息材料48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5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10条。

4、公开主要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乡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度我乡不存在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乡未发生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乡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和分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开信息量不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等。本乡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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