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金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主管办公室的副科级干部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并根据党政领导分工安排对领导小组进行适时调整。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质量的稳妥推进。

(二)落实工作执行依照《金溪镇信息公开指南》对金溪镇机构设置、财政预算、领导信息等及时进行公开,同时,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三审制”保密审查制度,层层把关,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2023年全年对外公布信息20条。

(三)丰富公开形式。以便民服务为出发点,采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媒体、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当面受理等形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信息数:至202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2.公开内容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人事信息类12条;财政信息2条;通知公告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条。

3.公开时限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责、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在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年度,我镇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上稳中有进,但与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业务工作类信息公开不多、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不及时等。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立足于服务群众、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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