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全面推行田长制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属)单位:

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井头镇委员会

                                  井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全面推行田长制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好耕地问题、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粮食安全底线,进一步压实全镇村(社区)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全面推行田长制。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促进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的重要指示精神,已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绝不能突破,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二是坚持保护优先。把耕地保护摆在优先位置,非农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保稳定利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指示精神,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督察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网,实现全过程严管严控。

四是坚持系统观念。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推进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三长联运、一巡三查”,推动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共赢。

(三)工作目标

20226月底,、村、组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成,相关配套制度、工作格局基本确立。2022年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合格并略有提升,耕地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耕地保护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2025年,全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播种面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十四五规划目标。田长制配套政策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高效、监测监管更加智慧、生态格局更加优化

2035年,现代化、法治化的耕地保护体系基本建成,全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目标,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布局合理、质量提升。

二、组织体系

)田长设置

1实行、村、组级田长制

2、设级第一田长、田长、副田长。第一田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田长由担任,副田长由其他包片党政领导担任。

3设村级田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委会(社区)主任担任。

4设组级田长,由村民小组组长担任。

)责任区域

各级田长实行分区(片)负责,镇级田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村级田长责任区域以本辖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级田长责任区域为所辖管理范围。

)田长职责

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是所辖区域内耕地保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村、组级田长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坚决遏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并协同有关责任主体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积极落实耕地抛荒治理和恢复耕地任务,规范土地流转,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作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田长制责任牌,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和养护,定期向上级田长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及需要解决的事项。

村级田长是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负责监督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第一发现、制止、报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包括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挖塘养殖,非法建窑、建坟、填埋、采石、挖沙取土、排放污染物、堆放固体废弃物等),并对耕地抛荒行为进行劝耕促耕

组级田长负责日常巡查,动态掌握所辖范围内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行为。

)田长制办公室及职责

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调度、检查督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宣传培训,承办相关会议、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等。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自然资源领导朱响初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农业工作领导廖隆利、谭华欣担任,成员由相关组成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机制

)调度会议制度

级田长每季度调度一次,副田长每月调度一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田长制工作情况。

)督导巡查制度

级第一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一周一巡查村两级建立巡查台账,做好巡查记录,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情况报告制度

级田长制办公室定期向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建立年度核查机制,定期通报制度

(四)考核考评制度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社区)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考评评定。

四、主要任务

(一)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和粮食播种面积稳定

带位置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镇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承诺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加强耕地抛荒调查监测和系统治理,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计划落实新增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耕地年度任务。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落实先补后占、占优补优

强化耕地“一张图”管控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优质水田尽量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编制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在三调底图上,明确稳定利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标注恢复属性地类边界,发挥信息化作用实行耕地一张图管控。强化统筹协调,按计划落实新增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耕地年度任务。

(三)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工作

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通过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村庄规划,依法依规高效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农村村民住宅依照村庄规划及用途管制,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在符合一户一宅标准的情况下,合理选址,避免占用耕地。

(四)扎实推进耕地质量提升。

加强农业环境保护,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于造田或者用作肥料,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堆置固体废弃物,禁止向农田排放不符合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监管,稳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制定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并与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有效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实施、验收阶段,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自然资源所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区范围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否则项目验收不予通过,不予上图入库并扣减相应规模耕地指标。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当组织编制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耕地耕作层土壤用于改良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耕地耕作层剥离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五)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完善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审查,不得在生产经营中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农业用途。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制定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恢复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恢复任务。

(六)严格规范新增耕地开发管护

建立耕地占一补一备一种一管一制度,确保现有耕地一亩不少,新增耕地一亩不假,乱占耕地一亩不让。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数据库,实行单独管理,不得规划为林地等其他农用地。新增耕地开发项目必须带成熟作物和承包耕种合同验收,在自然资源部报备入库之后,将结果与农业农村共享,符合条件的及时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粮食种植和地力补助范围。明确管护主体、延长管护期限、严格管护要求、提高管护标准,明确耕种责任人,落实新增耕地耕种补助及工程设施管护费用。鼓励国有企业、社会主体集中开发、种植、管护新增耕地。确保新增耕地有人种、不抛荒、不乱种

(七)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

加大耕地督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坚决执行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加强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建立耕地黄、橙、红警示机制,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追责机制,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对违法占用毁坏耕地的行为,应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加强协作,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对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累计10亩以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累计5亩以上,或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不实面积占申请确认面积达到15%以上的,或新增耕地自省自然资源厅确认指标之日起3年内抛荒为非耕地面积达到30%以上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允许通过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村庄规划,依法依规高效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将耕地保护纳入乡镇综合执法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挖塘养鱼、挖湖造景等专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田长制是实现全程一体化保护耕地的重大举措。各村(社区)作为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田长制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协同推行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要树立耕地保护的强烈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田长制工作落实方案,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利用负总责。村、组是具体责任落实主体,负责村组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动态巡查情况报告和及时处置等。

(二)落实协调联动

耕地保护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水利、乡村振兴、公安等部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完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衔接,严肃查处、打击乱占破坏耕地行为,确保我耕地得到全方位保护。

(三)加大资金投入

根据全耕地面积,按2元/亩的标准,根据田长制工作开展实际需求计提考核奖资金及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对村、组级田长给予奖励。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及耕地保护任务重、利用效果好的地区的投入。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耕地开发建设,为耕地保护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严格考核奖惩

将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每年选定一定数额耕地保护先进村、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年根据辖区内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粮食播种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情况、耕地违法用地等情况,由田长制办公室确定约谈问责人员,对严重失职渎职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的村(社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

(五)创新监管技术手段

加强村民自治。村级组织将耕地保护内容写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预警机制,结合田长制开展“天眼护田”行动。根据永久基本农田的分布情况,利用通信基站,安装高空高清视频探头,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电子围栏,标注监管责任人,实现自动识别、精准定位、实时监测耕地变化情况。对违法行为自动预警机制,同步推送到监管责任人。

(六)深化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积极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采取横幅、标语、手册、村村通广播、新媒体、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大群众宣传力度,提高村组田长的业务水平。要接受社会监督,各村(社区)根据辖区耕地分布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立田长制责任牌,标明保护范围、田长及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良好局面。

 

附件:1井头镇级田长制组成人员、组成单位及职责;

2.井头镇镇级田长制责任区域

3.井头镇田长制责任区域

4.井头镇田长制奖励方案

5.衡阳县落实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三条措施;

6.衡阳县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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