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洪市镇 > 通知公告
廖宏卫,衡阳县洪市镇行政执法人员,身份证号430***19,执法证编号18040797119,本人已退休,现执法证予以注销,执法证由洪市镇人民政府予以收回。
洪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