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洪市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1年我单位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68条,主动公开信息数68条,其中在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38条,其他媒体发信息30条。我单位坚持便民利民,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举措,在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依法施行公开,注重协调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洪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和联系人,设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完善查阅受理。我单位按照《条例》和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在办事大厅内设立专门场所,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三是健全公开平台。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的编制工作。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单位根据实际制定了中心办事项目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在服务大厅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扩大宣传面,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信息查阅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工作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和分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存在思想误区,公开不及时。二是个别办公室工作缺乏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上传政府信息,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2、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评测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3、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68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6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2)"信息不存在"数

0

3)"非本部门掌握"数

0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1)其它原因

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