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市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县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彻底根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超量储存、非法经营(含证照过期仍在经营)、异地经营等现象,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二、 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集镇范围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重点内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是否有效;零售场所安全条件是否达标;零售场所是否有人现场管理和值班值守;是否有下店上宅”“前店后、超量储存等情况;是否有销售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情况。

三、 整治要求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和县安委会工作部署基础上,重点整治:

(一)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一是严格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竹的行为。二是经营(批发)环节重点整治违反“六严禁”规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采购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超药量储存配送,在许可证载明的仓储地址外储存,向无零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未按规定使用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经营(零售)环节重点整治违反“两关闭”、“三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采购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未按规定专店销售,未经许可或许可证过期销售,在许可证载明地址外异地销售、储存,安全条件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技术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开展燃放环节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场所及周边未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在经营场所及周边试放烟花爆竹,违反禁燃限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产品质量环节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在生产、经营各环节整治“稀炮”“产品与包装之间及筒体之间加装泡沫隔板”(“假大空”)、超药量、筒体及内径超规格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开展供销系统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本系统供应无证经营网点销售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非法产品,仓库超量储存、仓库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水库区、废旧厂房(仓库)、封闭式院落、废置养殖场、山林果园临时搭建的简易建筑物,以及近年来已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厂(库)区等场所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作为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的重点任务,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和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打非”职责,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生产形势平安稳定

(二)强化执法。 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严格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切实加强问题隐患整改的跟踪,确保每一项隐患都闭环整改到位。要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协同查处。要认真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行刑衔接,会同刑事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三)及时总结。 加强情况跟踪调度,及时总结执法检查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典型案例,要在主流媒体给予公开曝光。

 

 

                                 洪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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