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洪市镇办公大楼维修及厕所改造施工承包协议

衡阳县洪市镇办公大楼维修及厕所改造施工

承包协议

 

甲方:衡阳县洪市镇政府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洪市镇政府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洪市镇政府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   洪市镇政府                      

工程内容:  本协议约定的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承包造价见单价附表。该承包综合单价中材料、人工、机械不受市场价格涨跌改变等因素影响。

计算方法:结算总价=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竣工工程量。承包单价及工程内容详见综合单价附表。

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变更、清单漏项等工程内容,原有清单子目已不适合实际工程特点,可采用《湖南省消耗量2014定额》直接费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加税金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

三、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扣留5%质保金外,工程余款一次付清。

四、工程质量及保修

1、乙方应严格做好人员、材料管理,控制好工程施工质量。

2、本工程质保期:防水为5年,瓷砖工程为2年,在质保期内如出现渗水及瓷砖脱落侧属乙方质量责任,乙方应无条件保修。

3、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周边安全防护工作,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五、施工工期

1、合同工期:工期为30天。施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日算起。 

2、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期延长,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认可,工期可相应顺延。

六、建筑材料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必须为合格产品,并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对品牌的要求。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加强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安全,质量合格。

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相互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