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吸毒人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近日,衡阳县公安局洪市派出所细心摸排线索,精心组织布控,成功抓获并依法强戒1名在社区戒毒期间,一直拒绝报到,逃避、拒绝接受定期尿检的社区戒毒人员。
7月19日晚上7时许,洪市派出所成功将拒不履行社区戒毒协议的违法人员陈某元抓获并依法传唤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接受询问。经查,2017年10月,陈某元因吸食毒品被洪市派出所查获,被行政拘留,责令其社区戒毒三年的强制措施。
洪市镇禁毒办在工作中发现,陈某元在社区戒毒期间,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其未按期到洪市镇政府报到及定期到洪市派出所进行尿检。镇禁毒办工作人员、村组干部曾多次联系他,要求其履行社区戒毒协议,陈某元置之不理,整天东躲西藏,形踪不定,直到被抓获。镇禁毒办及时将这一信息反馈到派出所。
获取信息后,洪市派出所快速反应,立即开展走访和布控。民警和辅警在走访中了解到,陈某元昼伏夜出,传唤难度大,近期先后4次传唤陈某元未果。洪市派出所民警、辅警经过研判,决定改变策略。7月19日晚上7时许,洪市派出所民警、辅警着便装,趁雨天和夜色的掩护,守候在其房屋周围,将刚回家的陈某元抓获并传唤到洪市派出所。经尿液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将陈某元带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域。
目前,陈某元因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被衡阳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