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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市场监管局强化芬太尼类物质监管


    

根据国家、省禁毒办的部署安排,为切实抓好芬太尼类物质管理,准确掌握全县芬太尼类物质生产、经营、使用情况,8月下旬开始,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芬太尼类物质专项排查行动。专项整治分组进行地毯式分行业排查监管:一是对全县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核查芬太尼类药品,检查是否做到五专、票帐物是否相符;二是对药械生产企业排查,核查驻我县药品和制药设备生产企业,核查相关设备和试剂是否用于制备芬太尼,是否出租出借。

截至目前:已核查乡镇以上医疗机构15家,其中使用芬太尼类药品的3家,均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了五专(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管理,票帐货相符;药品生产企业2家,设备设施和试剂等只用于本厂药品生产和检验,无芬太尼类物质的生产,亦未出租出借,制药设备公司依订单生产,均详细了解订购设备的目的,且设备必须运送安装至订单发出单位,有效杜绝设备设施外流隐患。

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对芬太尼类物质的排查工作,旨在进一步抓实抓好全县芬太尼类物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流失不滥用,为巩固“平安蒸阳”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

 稿源:石幼月

编辑:魏丰员

审核:欧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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