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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部署学校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6月23日上午,衡阳县2021年度学校建设工作会议在该县教育局六楼多功能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明确:根据政府采购要求,2021年起,建设项目服务单位勘探、设计、造价、监理、测量、检测等均需到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卖场进行交易确定。30万元以下的项目造价评审由县教育局基建站到采购平台选择确定评审中介机构评审,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仍由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造价在30万元—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项目,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会议指出:随着国家对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及《衡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蒸政办法[2020]3号)的实施,学校项目建设行为必须严格规范。

会议强调:学校项目建设必须规范建设程序,严肃项目建设纪律。一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2号令);二要严格按程序审批项目;三要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行为;四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五要严格把控设计源头关;六要严格管控项目建设经费;七要规范项目变更程序;八要严格项目施工过程管理。

会议强调: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安排专班专人迅速开展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并建好排查台账,对存在校址隐患或结构性隐患的校舍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会上,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蒋自强作主题报告,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宣读了《关于规范建设程序,严肃项目建设纪律的通知》,县教育局基建管理站负责人就学校项目建设程序等解读相关文件。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肖高登强调:学校建设事关事业发展,事关老百姓的福祉,各地各学校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严格规范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坚持安全处险项目和乡镇示范性学校项目建设相互结合,坚持重点工程项目与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相互促进,坚持项目建设规范管理与施工安全保障两相结合,抢抓黄金时间,努力完成全年的学校项目建设任务,向建党100周年献上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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