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十四五”风电(一期)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



衡阳县“十四五”风电(一期)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2022]52号文批准实施,目前,已完成该项目的前期相关工作,项目具备投资开发主体遴选的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本项目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开发商进行公开遴选,现就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代理单位: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衡阳县“十四五”风电(一期)投资开发主体遴选

四、项目编号:TCZY-2022HY-020

五、遴选目标:

对报名参与竞选企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每个包号择优选定1家投资开发主体企业。

六、遴选内容:

本次公开遴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项目共3个:包1井头风电场,包2杉桥风电场,包3樟木风电场。

新建衡阳县井头、杉桥、樟木三座风电场:包1井头风电场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同期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接入到附近的系统变电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批复为准);包2杉桥风电场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同期建设 110KV升压站一座,接入到附近的系统变电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批复为准);包3樟木风电场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42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同期建设 110KV升压站一座(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批复为准)。

七、投资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商企业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委托授权书;

3、竞选企业或所属集团公司或集团控股公司必须在国内具有一个及以上风电开发经验,并已建成并网;

4、企业信用证明;

5、投资开发主体承诺在项目建成并网前,禁止倒卖转让、变更项目公司股权;

6、在同等条件下,投资开发主体须同意优先采购衡阳本地产品装备;

7、投资开发主体要在我县当地注册一家项目公司,确保项目产生的全部税收均在本地缴纳;

8、其他相关材料等。

八、遴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衡阳县西渡镇江山社区合昇民苑18栋2单元2楼。

联系电话:18674742880

3、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外商企业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文件或相应承诺文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1个包需要复印件二套,投资人最多同时竞选2个包)。投资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竞选资格或中选资格,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九、竞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遴选文件。

十、遴选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yx.gov.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遴 选 人: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欧先生

电    话:13975474998

地    址:衡阳县政府大院内

 

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江山社区合昇民苑18栋2单元2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74742880

邮    箱:252505352@QQ.com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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