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乡村振兴报告|衡阳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挑战与对策

——衡阳市2022年乡村振兴研究报告(2)

摘要:衡阳市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立足丘陵山区资源优势,打造特色农业引领区;突破惯性思维,不拘一格使用发展乡村人才;敬畏乡愁,以文化赋能乡村振兴;激发农民自主行动,建设美好家园;以标准化治理,推进城乡治理一体化创新。但也面临区域分工不清晰,产业特色不明显;区域优势发挥不充分;农产品加工水平较低,产业融合不理想;思想观念与乡村振兴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衡阳市要进一步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应当全面优化农产品区域结构,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建立湘南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充分发挥衡阳区位优势;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农村产业集群发展;突出实用性人才选拔使用,构建乡村振兴人才梯队;以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业农村改革盘活资源,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关键词:乡村振兴 特色产业 城乡治理标准化 屋场恳谈 衡阳市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近年来,衡阳市紧密结合市情农情,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始终保持政治定力,不断增强使命担当意识,延续抓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精度和力度来抓好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年,衡阳市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重心由全面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持续增收,奋力谱写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衡阳篇章”。

二、衡阳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尽管衡阳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对标中央省委的高标准、对比发达地区、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全面乡村振兴依然还面临着发展动力不强劲、乡村经济还不发达、乡村振兴人才不足、乡村“空心化”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问题和困难,推进全面乡村振兴依然任重道远,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

(一)区域农产品地标影响力不足

衡阳市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发展从长期来看整体态势良好,政府和农业组织也很重视其建设和发展,更是培育了很多优秀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品种繁多,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使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数量繁多,一些新注册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也逐渐发展起来,而历史悠久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更是发展得欣欣向荣,使得社会上对农产品品牌的关注度始终有增无减。根据统计结果表明,绿色食品新增23个,续展3个,有机食品续展1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新增1个,“两品一标”有效认证数达251个。衡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正处于不断向上的探索发展阶段,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水平在不断地提高,但是衡阳市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制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向上发展,而且还会不利于其产品的品牌竞争力和品牌形象的提升。

1.品牌定位和形象塑造相对滞后

区域性公用品牌建设分散、单点式,难以形成强劲品牌效应。衡阳市农业产业集中度不高,没有形成全国知名的农产品品牌。衡阳市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多数都是由当地的绿色食品经过发展演化而来,在申请品牌之初对农产品的品牌定位就不是那么的明确和精准,在形成品牌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对农产品品牌形象的塑造和维护也明显不足,导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成立之初就没有给目标消费者留下一个独特的深刻的印象。一方面由于品牌意识和品牌观念不强,以及对品牌文化深入和理解不足,衡阳市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建设之初比较普遍地存在对品牌的定位和品牌的形象塑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企业对品牌化的发展趋势把握不准,对品牌的建设比较滞后,后期对品牌的投入和维护力度明显不够。另一方面,受发展水平和发展观念的制约,一段时间内衡阳市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主体对具有地标性的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的建设、维护和发展重视程度不够,对区域内的农产品公共品牌定位、内涵和形象塑造等投入不足、引导不够,一些品牌缺乏区域性特色,从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还不强。必须要高度重视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充分认识到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历史因素对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品牌形象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和借鉴处于全国农产品品牌化领先水平的江浙一带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上的先进经验,对品牌进行清晰合理的定位,对农产品品牌进行准确到位且特色突出的形象设计,充分体现衡阳农产品独特资源文化优势,不断推动衡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2.品牌产业化标准化水平不高

衡阳市自古以来都是农业大市,市内平原丘陵山地纵横,适宜各种农作物的耕种和生长。从事农业的人口占比超过总人口的50%以上,长期以来,大多数的农民都没有能接受到高等教育的培养,科学文化素养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是有较大的差距。加上农业生产经营的不集中,具有较强的分散性,导致个体农户对生产交易的理解仍停留于传统的自由买卖阶段,缺乏集中生产经营和销售意识。衡阳市的农产品生产水平仍然停留在一般水平线上,以传统的农业生产为主,受技术水平的限制,农产品品牌的产业化进程比较缓慢。与江浙一带以及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衡阳市农产品品牌产业化进程、生产规模化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衡阳市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除了要加快农产品品牌的产业化进程,加强农产品品牌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品牌规模化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

(二)区域优势特色发挥不充分

特色农业是高效的优势农业,需要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从而构建核心竞争力。衡阳市区位优势明显,但是在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提升农业产业效率、农产品价值、农业综合竞争力上还有较大空间。

1.区位交通优势未能有效发挥

衡阳是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湖南省第二大城市,南接粤港澳大湾区,东南达福建海西城市带,西通东盟自由贸易区,北连长株潭城市群,是沿海经济向内陆辐射的第一接纳区域。因区位交通优势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最紧密的联系地区之一,成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领头雁”。从交通运输方面来看,衡阳市是全国45个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之一,京广铁路,湘桂高铁穿境而过,且水路运输、航空运输业也十分发达,区位交通优势明显。衡阳市与粤港澳地区地缘相近、人文相亲、产业相融,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密切,快捷的高铁网络使衡阳到广州只需2小时左右,到香港也仅3小时左右,衡阳农产品可朝发夕至。

虽然衡阳市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精细农副产品主供基地”,但是区位交通优势在农业发展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横向对比看,衡阳市与同为湘江源的永州、郴州相比较农业存在规模产量落后、品牌创建滞后、相关配套措施及政策扶持不够等短板。一是规模与产量落后。2020年,衡阳蔬菜播种面积为95.84万亩,产量215.98万吨,销往粤港澳大湾区的品牌农产品总值4.22亿元;永州蔬菜播种面积290.22万亩,产量615.74万吨,销往粤港澳大湾区的品牌农产品总值260亿元;郴州播种面积179万亩,产量325万吨。二是品牌创建滞后。2020年,衡阳认证“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75个,粤港澳大湾区认定基地18个,授权使用“湘江源”品牌企业22家;永州认证“二品一标”产品191个,粤港澳大湾区认定基地133个,授权使用“湘江源”品牌企业21家;郴州认证“二品一标”蔬菜产品36个,粤港澳大湾区认定基地100个,授权使用“湘江源”品牌企业23家。三是相关配套措施及政策扶持不够。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衡阳市在顶层设计上力度不够,产销对接平台缺失。永州、郴州先后搭建了粤港澳大湾区产销对接平台。依托国家级物流园,建立了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配送分中心,拓展了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农产品配送渠道。财政扶持力度不够。永州、郴州在财政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例如永州市成立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为推动农业品牌建设,201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产品出口方面,永州市落实了出口每1美元0.05元财政贴息政策。又如郴州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运营省“湘江源”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配送郴州分中心的情况汇报》中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明确了奖励,从市本级2020年乡村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第二批)中列出600万元用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奖励。

2.资源禀赋优势未能有效转化

特色农业要以其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生产技术等优势为立足点,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实现产业化与集约化的生产与经营,属于安全、优质、竞争力强的农业。发展特色农业要从该地区特有的资源的角度为出发点进行定义,以其独有的资料资源生产优质和特别的新产品,并将这些商品投入至现代农业发展之中。衡阳市的物产资源禀赋优异,开发前景非常诱人,拥有着“鱼米之乡”美称,每年的发电产量和粮食总产量都名列前茅,这些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禀赋都为衡阳市农业发展夯实了基础。衡阳市近年来依托优势资源条件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是存在对地区优势把握不到位,对特色农业理解不充分,出现一些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的现象,一些领域不仅没有突出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区域布局,而且没有合理利用地区资源优势,造成农产品的选择不符和自身优势,从而无法在市场经济中占据优势,甚至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使用,导致区域特色农产品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影响特色农业的发展。

(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

当前衡阳市农业加工产品加工、开发与营销的水平较低,的精加工、深加工的产品正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的产品档次还有待提升。多数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经营方式落后,带动能力弱。

1.农产品价值开发不足

无论是从事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或特色旅游业,最终落脚点都是面向市场。从目前来看,大部分的乡村产业普遍存在是“产品”非“商品”现象,主要还停留在粗加工层面,对于深加工、品牌培育、网络营销等重视不够。产业链条普遍比较短、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不高、产业集群比较少,缺少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现阶段,初级农产品还是衡阳市进行生产销售的主导产品,由于具有资金雄厚和规模化运作的诸多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生产水平较为低下,精加工产品比重较小,使得并没有形成产品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农业产业竞争力不强。全市大多数农业企业加工经营的是初级产品,科技含量低,产业链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弱。从长远看,技术的不断创造和突破才是衡阳市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制胜法宝,然而由于保鲜技术手段较为落后,使得一些具有经济价值较髙的产品出现了无法对外销售的困境。

产业结构不平衡且产业链较短。衡阳市的产业发展呈现出第一产业发展滞后、第二产业竞争力不足、第三产业有待开发的特点。第一产业以种植业为主,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经基本形成以“两黄两茶一花”为特色的产业。但是第一产业的结构中存在着粮食作物比重过大、经济作物比重过小的失衡问题。而且农村人口长期以来仅限于从事初级产品的生产,农产品加工业和运输业发展相对落后,农业产业链短小,经济收益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全程机械化作业程度不高、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制约了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不高。虽然农业产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主要的还是传统种养业,产业链条短、增值空间小、就业岗位少,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有限。农业生产多以分散的小户型模式进行经营,专业合作化生产模式比例较小,组织程度低,带动和辐射能力有限,不利于在市场经济中取得优势,是限制衡阳市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虽然在不断增加,但总体规模偏小、产业链条短,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辐射带动力不大,农业产业化进程仍需进一步加快。

产业园发展不平衡,关联度不高。大部分产业园初级产品多,深加工不足,加工转化率低,产业链延伸不足。个别产业园加工业发达,但规模种养基地发展不足,原料来源依赖其他县市,产业链不完整。此外,多数产业园的休闲、生态、文化等功能开发不足,价值链拓展有限。在项目设计上,各自独立,无法实现真正的融合发展。现有农副产品缺乏深加工,附加值低。尽管衡阳农产品产量大,但大多以初级产品为主,农副产品缺乏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低。现有加工企业数量较多,但规模小;在加工的产品中,很少能形成品牌;没有形成支撑整个农业的大企业、大集团;农户与企业之间,利益联结不紧密;农产品标准化还没有真正起步。因此,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工业,形成一批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形成品牌,加速标准化进程,仍是衡阳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2.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滞后

在应对新兴的旅游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衡阳乡村旅游虽然起步较早,但是,依然存在整体规划单一、旅游产品缺失、娱乐项目无特色、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衡阳乡村旅游的发展。企业对产业发展规划意识不强。一些旅游开发企业在没有科学规划的情况下就开始开发乡村旅游景点,由于缺乏总体规划,造成乡村旅游地点繁多,特色不显著,再加上分布不合理,缺乏与旅游集散地的相互呼应,从而导致旅游整体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各景点零散分布,缺乏串珠成线的精品旅游路线,大多数乡村旅游只能做到“半日游”或“一日游”,在将旅游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方面缺乏支撑。部分村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产业发展过分追求立竿见影,没有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盲目跟风、照葫芦画瓢现象较为严重,对产业发展停留在“想当然”、沉浸在“梦想里”,导致有的产业项目过早“流产”,有的产业项目年年投年年亏,资金投入后根本就没有任何收益。

3.对衡阳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不够

目前衡阳的乡村旅游主要以农家乐和小景点休闲为主,尚未形成规模化、特色化,更未形成文化性。乡村旅游产品单一,停留在观光层面上,大部分的乡村旅游活动主要内容仍是只是“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住农家房”,“春天赏花、秋天采果”等传统单一模式,文化内涵体现不足,可供游客深度体验的旅游产品较少。旅游产品开发深度不够,还只是停留在最初级的农业产品上,缺乏深加工,农产品附加值不高,文化内涵挖掘不够。颇能吸引游客参观和参与的民俗风情尚未得到有效的挖掘,无法真正体会到旅游地的独特乡村旅游形象,造成游客的重游率低。此外,乡村旅游的主要开发者大多为当地的居民,普遍存在文化素质不高,并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形成了散漫、自由,在心理和行动上难以平衡心态,服务意识薄弱,难以满足旅游接待服务的要求。

(四)推进乡村振兴内驱机制尚未形成

经过脱贫攻坚战的洗礼,村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扶贫资产、乡风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大幅提升。从当前农村发展现状来看,部分村民依赖性和等靠思想仍然存在,主人翁意识不强,缺少“村兴带民富”思想,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还不够,全面乡村振兴的内驱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1.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

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对相关人员的观念和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基层党组织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脱贫攻坚阶段,有扶贫任务的村都派驻了扶贫工作队,可以说“外驱力量”非常强大,脱贫攻坚结束后,部分乡村随着工作队撤队,明显出现“内生动力”不强的问题,部分乡村两委干部在主观意识上和能动性上明显不足,“等着干”思想严重,“主动干”意识不强,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上存在“空档”“断档”现象。目前,中国的乡村教育主要是以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为重点的农民技术教育,对农民的思想意识教育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农户仍存在着“等、靠、要”的惰性思维,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空守着丰富的资源,依赖政府救助度日,这种过分依靠外力的惰性思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严重制约。

基层致富带富能力不强,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待激发。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不足。脱贫攻坚时期政策帮扶力度很大,而扶智扶志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全面脱贫后部分群众还存在过度依赖政府与帮扶干部、缺乏内生动力的现象。部分领导干部对乡村振兴战略内涵缺乏全面准确的认识,部分基层干部对如何结合本地实际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思路不清、主动性不强,“上面拨款、下面办事”的“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局限于落实部分项目,群众主动参与、自觉参与乡村振兴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居民群众受传统生活习惯影响,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影响缺乏认识,对改厕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工作推进难度大,甚至个别群众认为环境整治是政府的事,因此成了环境整治工作的旁观者、局外人。

2.市场要素活力明显不足

粮食生产、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在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地方财政困难,支出紧张,一定程度影响项目进展。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突出。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有资金不足,县级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的资金有限,农业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担保难、时间短、额度小,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难以扩大经营规模。农村基础设施还不优,一些村(社区)资金筹措能力有限,自身财力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资金需求,只能依靠财政投入。其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需要长期维护管理,农民自筹和募集社会资金有很大难度,无足够的资金保障设施正常运转及后期维护。县财政资金对于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保障力度停滞不前甚至大幅萎缩,这与很多要求县级本级投入的工作考核,与要求县级配套资金的项目实施之间有较深的矛盾。政府投入相对全市旅游产业而言犹如杯水车薪,特别是在当前政府防范化解地方性债务的背景下,地方融资渠道受限,旅游招商引资无重大突破,发展乡村旅游资金缺口较大,引导涉旅企业、农家乐发展乡村旅游作用有限。

3.乡村人才支撑不力

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育和培训力度不够,发展的大局观念不强,发展的长远眼光不足,现代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不适应新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参与市场竞争力不强。乡村产业要走向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之路,就必须要有专业人才来管理和指导,但在发展乡村产业过程中,由于发展资金不足,请不起、也请不动专业团队。职业农民培养缺力度和深度,农民职业化进展迟缓,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严重阻碍乡村产业化发展。基层组织长期缺少年轻人才、农技服务队伍力量薄弱,农村劳动人口连年下降。在培育和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推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能人带动效应不足,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三农”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如衡南县24年来没有招聘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农业、农技、畜牧水产、农经都已出现严重的“青黄不接、技术断层”现象。农村专业人才、管理人才严重短缺,没有出台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本地化鼓励政策。

乡村振兴机构也存在人才不足的情况,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大幅增加,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利用与保护、产业扶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互联网加监督、林业建设管理、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化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从水利局划分来的农田水利建设、财政局划分来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构未相应增加,人员未相应划转。“三农”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空编多;专业人员出现断层,人员配置不足不到位;各镇站所人手严重不足,人员严重老化,工作推动吃力,造成工作量和现有人员严重不匹配。

三、全面推进衡阳市乡村振兴的基本对策

深入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继续推进“三强一化”建设,找差距促落实,抓重点攻难点,推动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型升级。

(一)全面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

衡阳市应围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精细农副产品主供基地”,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按照“一县一特、一村一品”的基本思路,以深入实施“六大强农”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着力建设十大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发展蔬菜生产、油茶产业和规模养殖,形成大宗农产品成片连带,小宗农产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格局。因地制宜,强化布局,延伸拉长产业链,明确产业发展路径。支持优质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重点培育一批“一县一特”公用和“雁字号”农产品出口品牌。

1.全力提升农产品市场价值

要想从根本上推动农业特色产业的全面发展,首先要深入地开发农产品的经济价值,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抓好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稳产,发挥大宗农产品经济稳盘功能。做大做强果蔬、油料、茶叶、畜禽、竹木等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实施“六大强农行动”,着力打造“三黄两茶”及优质稻、生猪、中药材、特色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推进生态绿色食品产业链建设,聚焦短板弱项,不断建强冷链物流、加工、销售等链节,提升产业价值、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不断打造“湘江源”蔬菜公用品牌,大力发展特色、绿色蔬菜,擦亮衡阳蔬菜品牌,扩大精细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在做大做强产业的同时,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等多种形式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2.推行“一县一特”的清单管理

充分发挥乡镇村资源禀赋,把产业发展当做乡村振兴的“牛鼻子”工程,按照“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总体思路,健全完善十大产业体系,依靠市场力量,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形成适度集中格局。

一是做强基础产业。坚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壮大“粮、猪、油、菜”四大基础产业。改进订单生产模式,提质优质稻产业园建设,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坚持“生态环保、抓大放小、全产业链发展”,以重大项目引进和最严环保措施落实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农产品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打造一批设施蔬菜基地,推动衡阳市大宗农产品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走向国际市场。二是做优特色产业。以“一特两辅”特色产业为重点,优化产业布局,推广综合种养、“三产”融合等绿色高效模式,高起点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基地。继续开展养蜂技术服务工作,打造油菜花等蜂产品品牌,做好各类蜂产品宣传工作,特色蜂产业园项目推进,促进养蜂生产稳步增长。三是做精加工转化。依托西渡高新区和农业科技园,利用融资支持,建成衡阳县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农产品田间地头初加工、实现减损增效。引导龙头企业和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升加工转化增值空间。

3.支持优质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

扎实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全面实行农产品“身份证”和“合格证”管理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重点维护运营和宣传推介好“衡阳台源乌莲”“寺门前猪”“衡阳湘黄鸡”“西渡湖之酒”等国家地理标志品牌,打响“正大”品牌,培育本土企业品牌。整合全市农文旅资源,聘请高水准农业品牌运营机构,策划打造市域公用品牌,为全市农特产品赋能增值,争创农业品牌强市。做深产业融合,探索“共享共建”“村企合作、村民众筹”、一园农业“会员认领”等前沿业态,促进种养加综合、农牧渔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农业特色小镇和产业化联合体建设,集群成链,壮链优链,推动全链融合。

以“清泉农夫”公用品牌提质升档为契机,推进品牌强农。在省市各类媒体上开展“清泉农夫”农产品公用品牌宣传,全力建设东洲岛“一县一特衡南馆”和“清泉农夫优质农产品体验馆”,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等各类展会。做响“清泉农夫”区域品牌,大力推进“六大强农”行动,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设计统一包装“握指成拳”,让“清泉农夫”真正落地,打造响亮“衡阳名片”。

(二)建立湘南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充分发挥衡阳区位优势

加快构建辐射湘南、湘西南和粤北地区的农产品销售流通网络,建设大型综合农产品集散基地。建设一批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和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实现湘南区域性农产品交易、流通和集散枢纽功能。积极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推动枢纽物流、加工制造、商贸产业形成良性循环,提高城乡消费便利性。

1.建设湘南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

在培育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集散中心,政府予以支持并完善基础配套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农产品集散中心的调控市场、树品牌作用,促进特色农产品的增值,增加农户的经济收入。通过建立农产品集散中心,将零散的中小农产品生产者与销售者聚集起来,形成以集散批发于一体化的农产品供应链中心,更好发挥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管理中心的集散批发功能,有效协调与整合农产品供应链上不同环节信息与资源,解决农产品上下游企业之间对接不畅的问题,实现利润的有效分配。通过集散中心为农产品交易提供冷链物流、商品化处理、信息服务、检验检测、金融支持等服务,通过以冷链物流为基础建立高标准现代化的产地销地双向物流市场,打造区域性、全品类、一站式农产品采购交易平台。通过集散中心形成良性的内部循环,既有效解决衡阳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遇到的问题,又能满足老百姓日益旺盛消费的需求,提供安全、品质的农产品,实现消费升级。

2.加强农村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针对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短板,着力建设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通过冷链仓储延长交易时间实现湘南地区农产品的错峰交易,有效避免短时间市场供大于需造成的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稳定农产品销售价格,避免“谷贱伤农”,有效解决“丰产不丰收”问题。部署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各类主体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明确对农村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施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同时,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方向朝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允许农户入股,实现“政府+农户+外来优质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实现冷链物流村村通。分级完善冷链物流网络,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进一步分级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共建粤港澳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切实降低农产品储运成本,提升附加值。通过加大对农村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将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健全城乡配送网络,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激活商贸大流通。

(三)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农业集群发展

特色农业产业园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以农业产业为主导,以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为前提,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融合产业链纵向延伸和产业间横向拓展,集“大农业观、全产业链、深融合度、全绿色化、高附加值、强竞争力”为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型、创新性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要把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提升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基础,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小镇打造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完善农业产业布局,形成种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格局,引导优势农业产业集中、集群发展。

1.强化优化主导产业支撑

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产业集聚等比较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区域主导产业的选择要符合“区域资源和生产条件较好、比较优势明显,产业可延伸性强、市场开发价值较高,产品品质具有特色、有一定认知度,产品市场需求量大、竞争优势明显”等条件,确保产业发展持续性。在区域布局上,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布局建设。在产业布局上,做强粮、棉、油、糖、畜牧等重要农产品和现代种业,做优果、菜、茶、水产、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在产业数量上,聚焦单一主导产业,选择产业关联度高的若干产业,以确保产业做大做强。引导建成规模化、设施化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

2.围绕产业链促进产业功能聚合

围绕农业育种、生产、加工、仓储、流通等环节,找准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集中发力。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做实“互联网+”农业,实施数字农业工程,全面完善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充分利用农业景观、农业生态,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由单一休闲向深度体验转变、由简单粗放向精细品质转变。打破农业管生产、工业管加工、商业管销售的产业形态,实现一、二、三产业的系统协调、融合发展。

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紧扣“办点示范、为机育秧、大户购机、技术指导”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提升农机化率,争创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争取“数字大米”等重大支持项目。整合农资农机、农艺农技、市场信息、人才资金等各类生产要素和服务主体,试点打造1-2个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全产业链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

3.完善巩固多元利益联结机制

把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作为项目支持的前提条件,强化利益联结,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安排部分财政资金由与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民股份合作、专业合作经营组织或农民持股,其资金使用由龙头企业在规定用途范围内合理安排。创新利益联结模式,试行“托管保底”(企业、合作社、农户相互委托种养殖)、“合资兜底”(财政补助,企业、合作社、农户共同出资建设,企业保底收购)、“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租金+分红+劳务收入”、“折股联营、反租倒包、双线代销”等模式,将企业与农民从简单的产品购销、劳务聘用、土地流转,转变为更为紧密的合作共赢关系,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扩大财政资金折股量化试点,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房屋等资源资产参与产业园建设的可行路径,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长期享有持续稳定的收益。

(四)突出实用性人才选拔使用,构建乡村振兴人才梯队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才振兴。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划,其中第三十二章专门针对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做了阐述,提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让各类人才在乡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要全力打通“人才下乡”的立体化通道,使乡村振兴人才“回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1.政策托底:从吸引到服务,优化乡村振兴人才扶持机制

强化基层政府在乡村振兴人才引进中的主导作用,从吸引到服务,不断优化人才下乡系列政策,形成系统的政策扶持机制,为促进人才回流托底。第一,完善人才引进政策。结合衡阳本地特色,细化乡村振兴人才选拔标准,构建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和多元化的评选主体,提升乡村振兴人才评选过程的自发性、自觉性和民主性。同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乡村振兴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定点邀请”、招商引资、鼓励大学生回乡就业等多种渠道,把在外发展的各领域的家乡英才吸引回家乡服务。此外,还应出台配套的人才激励政策,以物质、岗位、精神等多样化的方式,增强人才下乡的获得感、自信心和自豪感。第二,创新人才安居政策。在不违反国家现行农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创新农村土地使用政策,为乡村振兴人才下乡提供有保障的居所。一是结合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践,完善闲置宅基地退出机制,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对农民退出的闲置宅基地统一规划利用,为全身回乡服务的乡村振兴人才提供住房保障;二是由相关部门作为协调者牵线搭桥,建立乡村振兴人才与农户之间的“友好家庭”,政府提供部分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当地农民将闲置住房腾出来,以友好价格租赁给回流人才居住;三是针对在家乡亲人还有房屋保留的人才,地方政府可以提供专门资金,帮助修缮改造旧有房屋。第三,优化创新创业政策。在外的回流人才有很多创业致富能人,不仅在外地积累了财富,还提升了自身致富经验,拓展了社会关系网络,这对于家乡建设来说,都是有形无形的财富。在当前国家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可以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以产业扶持、金融保险、税费减免、融资贷款优惠等具体政策,吸引成功的创业人才回乡创业。第四,落实服务保障政策。只有为外来的乡村振兴人才提供较好的服务保障,才能消除后顾之忧,激发其下乡服务的决心。一方面,结合地方实际,协同当地民政、教育、医疗卫生、财政等部门,制定出台礼遇乡村振兴人才的相关政策,为回乡服务的乡村振兴人才提供相应的健康体检、医疗、交通出行等方面的社会公共服务优惠;另一方面,针对有福利保障的退休回乡服务的乡村振兴人才,地方政府可以出面与乡村振兴人才原单位进行协商接洽,制定专门的服务政策,对其养老、医疗、住房等福利保障工作进行服务对接,提供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的便利。

2.人才培育:从荐评到传承,构建乡村振兴人才孵化机制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导向,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加强农业职业教育,抓好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加大“三农”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健全人才下乡返乡留乡激励保障机制,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来说,仅凭从外面引进乡村振兴人才是不够的,因此,需要构建“以老带新”的乡村振兴人才孵化机制,坚持人才“输血”与“造血”双管齐下的原则,做好乡村振兴的人才培育工程。第一,通过将在机关单位工作的富有社会治理经验的退休人员作为乡村振兴人才引进乡村社会,在为家乡建设服务的同时,把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学识传授给在乡的年轻人,带领他们成长为现代乡村治理的新乡贤。第二,通过聘请依然活跃在各自工作领域的在外乡村振兴人才担任培育导师,定期回乡开展乡村治理主题培训班,就乡村治理、农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为乡村干部、广大村民传授先进的理念和技术,从而培养一批有作为的乡村振兴人才。第三,根据农业农村发展需要,邀请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从事农业科技相关领域的新乡贤回乡建立研究基地,带领他们的研究、生产团队定期回乡从事科学与生产研究工作,并以此为平台,培育乡村社会本土的农业生产能人,为本土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增添力量。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等,以“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本地“工匠式”人才,大力发展农村能人经济,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同时,增强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促进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积极对接乡村人才振兴政策项目,重点打造农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探索创新农民教育培训机制,梯队式培育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经营管理“多面手”、农业科技“土专家”和能工巧匠,让更多人才回流乡村,成为乡村振兴主力军。

3.平台建设:从借力到汇智,创新乡村振兴人才使用机制

要使乡村振兴人才工程切实有效,还得给这些下乡的乡村振兴人才提供广阔的用武之地。因此,需要进一步拓宽乡村振兴人才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借力汇智,创新乡村振兴人才使用机制,使他们真正为家乡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第一,依托农村“两委”的组织渠道,为乡村振兴人才参与乡村治理提供平台。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委员会是乡村自治的重要组织载体,也是国家和政府权力和村民自治权力有效互动的组织平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乡村振兴人才具有充当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沟通桥梁的优势,起到“上情下传,下情上达”的作用。作为乡村基层社会自治的领导力量,农村“两委”应注重有效利用乡村振兴人才的这一功能优势,通过建立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意见征求座谈会等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使乡村振兴人才能够真正有效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第二,发挥基层人大和政协优势,拓宽乡村振兴人才基层参政议政的渠道。乡村振兴人才中不乏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他们对乡村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具有“新型智库”功能。基层人大和政协机关是实行基层社会民主治理的正式制度化渠道,地方政府可以以此为平台,考虑在基层政协设置乡村振兴人才界别,或在基层人大为乡村振兴人才提供专门名额,从而为乡村振兴人才参政议政提供可靠的组织渠道,积极为乡村治理建言献策。第三,积极探索与创新体制外的专门参与渠道。乡村振兴人才群体有着为家乡建设贡献自身力量的共同目标追求,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自治共同体。因此,建立相应的专门组织平台,是乡村振兴人才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保障。例如,通过成立乡村振兴人才理事会、参事会、工作室等专门的组织形式,既能使乡村振兴人才群体找到参与的组织归属感,又能激发新乡贤群体积极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治理的积极性。

(五)以规划引领乡村建设,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建好城市的“后花园”,为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农业农村应有贡献。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继续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理布局村庄绿化照明等设施。以美丽示范乡村带动,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不断完善乡村道路、停车场、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换档提质。

1.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村庄规划是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指出,村庄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进行开发保护、实施用途管制、核发建设许可等的法定依据。建立“问题导向+村民诉求”的规划编制机制。以往村庄规划的现状问题主要是通过规划编制人员的现场调研得来的,因此对村庄调研的深入与否直接决定了村庄规划的质量高低。为确保对村庄调研的深入和全面,需要对规划编制单位的调研总投入有一定的要求。在调研方式上应该采取现场踏勘、政府访谈和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另外,村庄规划涉及的都是比较具体的工作,又是跟村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务,因此应特别注重村民的诉求。关注村民诉求可通过问卷和入户调查座谈等方式。从总体上掌握了村庄情况和村民诉求,另外还对村民进行入户访谈,深入了解村民需求。

镇村联动编制规划,实现产业统筹和空间协同。衡阳市的村庄较为密集,居民点呈现出高密度连片发展的态势,各个村庄的可建设空间是严重不足的。如果每个村庄都各自为战的按照完整设施要求进行配套,土地的需求量很难得到满足,再加上整个地区的人口外出情况较为普遍,也容易造成设施的闲置和浪费。因此要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评估本村与邻村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对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空间化表达与容量分析。而这一工作只能从乡镇级层面统筹考虑。因此,建议衡阳市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与各村庄规划联动编制,在保障空间协同建设的同时也可以保障产业的统筹发展。

以近期建设项目为抓手,逐步实施规划,带动村庄发展。村庄规划是城市开发边界外的详细规划,是需要指导项目建设的。因此在村庄规划中必须对近期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地安排,把当前最紧急的工作和与政策资金挂钩的项目统筹安排在近期建设中。在规划编制中,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内容,积极统筹好产业发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住房布局等空间需求,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以标准化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以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在衡阳成功举办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统筹推进“四治四抓”(治厕、治水、治垃圾、治房,抓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村规民约、乡风文明),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房屋建管,加大集镇“五乱”整治力度,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逐步推广、全面铺开。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护农村的“绿水青山”,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整洁有序到生态宜居转变。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农村改厕、空心房整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房前屋后清扫、公共区域清理等工作,加快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每个村(涉农社区)逐步建成2-3个沤肥点、每个涉农镇街建立一个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以及处置体系,实现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继续推行“一个精品农业企业连一片美丽乡村”整治模式,不断夯实“村企共建、构筑美丽乡村”基层基础。

持续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最大份额争取国省投资项目,聚焦农村“四园”(家园、田园、菜园、果园)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年内重点实施好“农村改厕提升、污水整治提升、垃圾治理提升和美丽乡村示范提升”四个提升行动。坚持数量服从质量、时间服从实效,全面落实完成好农村改厕、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年度目标。实行垃圾、污水治理受益农户适当付费的管护制度,以村规民约和理事会形式,对农户每户每年合理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引导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持续投入机制。

(六)以农业农村改革盘活资源,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盘活集体资源要素和闲置资产,点燃乡村振兴“新引擎”。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中,衡阳市应该积极探索,致力于盘活可连片开发利用的闲置土地资源,通过集体或个人流转,建立土地利用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发挥土地资源最大价值。要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要规范村级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旅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延伸现有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产业链和开发新的多元发展的产业链,深度挖掘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附加值。

1.深化农用地制度改革

针对村民反映的土地确权到户30年不变影响规模流转和收益公平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创新“三权分置”办法,既确保流转效率,又保障村民增收公平。一是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与管理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持续深入开展确权颁证“回头看”,确保证书应发尽发,档案及时入馆,完成承包地数据汇交审核上报。学习贯彻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效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土地确权成果运用,盘活资产资源,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实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探索对2年以上抛荒耕地由村民小组收回,流转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复耕复种。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三是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巩固并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抓好部分权证信息变更纠错的整改落实;完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加强对乡镇土地流转行为监管规范,有力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落实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慎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一是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整理归档,按要求全部移交县档案馆接收入馆。二是加强对乡镇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搞好村级资产和债务年度清查,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三是按照《衡阳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目标要求,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因村制宜探索新路径,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创建一批示范村,打造一批经济强村,加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指导参与市场运营,确保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取得实效。

3.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严格宅基地管理,杜绝农民乱占耕地建房。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盘活闲置宅基地。进一步抓实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大力推进村民住房建设综合执法,认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核查和整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村民建房监管机制,严禁乱占耕地建房,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探索村企合作、以房入股等模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休闲旅游民宿产业,增加村集体、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加强农村宅基管理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要建立区级主导、镇街负主责、村级为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镇、涉农街道承担属地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负责行业管理。各镇、涉农街道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协同工作机制,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每个行政村的村支“两委”中要明确一名宅基地协管员。农户建房必须要经过审批,必须要符合村庄规划,符合住建部门的设计,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力度,按照“先设计、后审批、再施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房设计制度,形成设计、审批、施工流程闭合,相互衔接,有效避免超面积建设和风格混乱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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