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流贩毒问题治理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界牌片区)、县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禁毒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攻坚的部署要求,切实减少外流贩毒人员和犯罪活动的发生,坚决遏制和防止外流贩毒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全县外流贩毒整治工作成效,经县禁毒委研究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外流贩毒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全面排查。各乡镇(片区)要做实做细外流贩毒重点嫌疑人员大清理、大排查工作。要通过组织村组干部、禁毒专干、派出所民警、辅警开展逐户逐人核实排查,对辖区内的外出务工人员、外流贩毒前科人员、外流吸毒前科人员、涉毒在逃人员进行逐一登记,摸清其下落和活动情况,排查出一批外流贩毒高危人群和重点嫌疑对象。
二、强化人员管控。各乡镇(片区)要做好对2015年以来被查获过的外流贩毒人员、外流吸毒人员管控工作。要健全完善“一人一档”工作台账,落实外流贩毒人员“四包一”(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干部、辅警)管控措施和外流吸毒人员的分级分类管控(其中,对长期居住在外县或外省的外流吸毒人员要确切掌握其现居住地情况,并致函现居住地开展双向管控),防止外流贩毒违法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三、强化协作打击。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化与外省的警务协作,要充分依托情报平台开展分析研判,依托驻粤驻滇工作站,建立与流入地警方缉毒情报共享、办案协作、联合打击机制,切实加大外流贩毒整治协作力度;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要加强对外流贩卖毒品类刑事案件的办理和审结,形成打击外流贩毒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全县外流贩毒人数同比下降30%,协作抓获外流贩毒人员同比增加10%以上。
四、强化精准宣传。各乡镇(片区)要以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吸毒人员或贩毒前科人员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禁毒宣传及大走访活动。各村(社区)要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印发外流人员拒毒公告,张贴到村、组、户,并通过发放《禁毒公开信》、签订禁毒承诺书、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有效提升对外流贩毒活动的预防效果。
五、强化情况报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疫情后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既定的成效。各乡镇(片区)要加大外流贩毒治理工作信息摸排、梳理、总结,每季度报送并更新治理工作阶段性进展、工作总结、基础台帐信息等情况,外流贩毒嫌疑人员排查登记表(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行政公章)和有关情况(附图文、视频、总结)请于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至县禁毒办或发送至禁毒办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曾 康 邓五洋 联系电话:6827199
县禁毒办邮箱:2143297537@qq.com
衡阳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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