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高规格"办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

衡阳县"高规格"办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

从9月6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衡阳市以来,截至9月26日,衡阳县共收到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17.5件,督办件1件,交办1件。对此,衡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本着"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出台方案、成立专班、硬化举措,严格做到交办问题不过夜。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领导周未不休息,带队奔赴现场督导、督办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全县乡镇和部门加班加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力争做到督察组交办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9月26日,衡阳县已经回复群众信访件19.5件;办结7.5件,处罚2.85万元,回复率与办结率均处于全市前列。

领导重视、出台方案、压实责任"帮"整改

衡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早在4月6日,衡阳县就召开了衡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下发了《衡阳县县级领导督导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工作方案》、《衡阳县生态环境问题网格化常态排查整改销号"七大机制"工作实施方案》、《衡阳县生态环境底线底板工作考核办法》、《衡阳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压实了生态环境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提出了生态环境问题未督先改的要求和完成时限;9月1日,衡阳县就召开生环委2023年第三次全体(扩大)暨省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会议。为即将到来的省委巡视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部署安排。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奔赴现场督导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督查重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情况。各级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县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综合协调组,也主动配合督察组开展走访督察工作。全县上下高度重视,按照督察组要求,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动真碰硬、严肃问责,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县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综合协调组时刻绷紧问题整改这根弦,一旦接到省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件,3小时内交办到位,各级各部门连夜调度,兵分多路,直奔现场。"坐而议不如起而行,站着看不如己先做,会议讲不如去现场。"正是这种全力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态度和立行立改边整边改的工作作风,目前,衡阳县群众举报交办件办结情况走在全市前列。

成立专班、严格时限、合舟共济"抓"整改

为了全力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衡阳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取消了节假日,加班加点,全力推进督察整改。近一个月来,衡阳县生态环境部门取消了周末休息,连日来加班到晚上11时已成常态。


 

 

 

 

 

9月9日,接到群众反映"蒸湘区到衡阳县的船山西路辅道旁的垃圾桶不及时转运污染环境问题"。在接收到交办件后,樟树乡党委政府立即并召开了整改部署会,主要负责人亲自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到相关村组屋场恳谈会,发放《禁止焚烧垃圾倡议书》,树立警示牌,要求村民不再乱倒和焚烧垃圾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与县环卫处联系,加强垃圾清运频次,原一周一次改为两天一次,并由永禄村安排专人看管,联系县环卫处随时清运。周边群众对此较为满意,顺利完成信访交办任务。从接到交办件到办结不足24小时。

9 月 7日,衡阳县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反映衡阳县船山西路乡里湘亲饭店附近(上坡上)有一个很大的生猪养殖场,有臭味冒出来了,影响了居民生活。当天,农业农村局与樟树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落实整改。农村农业部门就对养殖户出具了整改通知书,并制定了一个的退养方案,二天后该养殖场就全部退养到位。

硬化举措、从严执法、配合督察"促"整改

"督察组雷厉风行的处事风格,衡阳县各级各部门的迅速行动,让大家看到了希望,只要全县上下拧成一股绳,解决环境问题指日可待!"

 

 

 

 

 

 

9月12日,收到省督察组交办的"衡阳县樟树乡樟树坳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经常排放工业废气,气味非常难闻,有爆炸风险"。接到投诉后,衡阳县人民政府与衡阳分局高度重视,副县长伍建春安排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边督边改,同时立即依法启动快查快处程序,对涉事单位进行调查。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部分属实。被举报企业位于衡阳县樟树乡,在2023年4月开工建设,5月投入生产,该企业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生产时产生的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排入外环境。但厂区内未发现有引发爆炸的生产原料且现场未生产。

针对该公司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擅自从事装饰材料塑料封边条项目加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实施停产整改,不改正到位,不达标排放不恢复生产。附近居民拍手称快。

近期以来,衡阳县广泛动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起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政治责任,抓好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委巡视工作中来,对已经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倒排时间,并在全县范围开展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规定没有办结的信访件与督办件、交办件一个月之内都必须要整改并销号到位。下一步,衡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牵头县生环办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不力、工作推诿的领导干部将不留情面,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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