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丨湖南省2个典型案例

1.衡阳市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水环境问题突出

2023年9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衡阳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衡阳市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突出,滨江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松木生活污水处理厂效能低下、污水管网存在空白区、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进展缓慢,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黑臭水体排查不到位。

     一、基本情况

衡阳市中心城区建成面积137平方公里,常住城镇人口118.93万人,2022年城市用水总量为14847万吨,污水实际处理量为11481万吨。截至目前,衡阳市建成区污水管网长度639.55公里、雨水管道730.23公里,已建成松亭、铜桥港、江东、角山、松木(石鼓区)等5个生活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57万吨/日,滨江污水处理厂已启动建设,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

      二、主要问题

(一)滨江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不力

2018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分别指出衡阳市"城区角山、酃湖、松木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和"酃湖污水处理厂进展严重滞后"等问题,2018年,衡阳市明确上述问题的整改时限为2022年12月前。督察发现,自2015年11月衡阳市明确建设酃湖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工程以来,该工程一直未动工建设;2021年4月,衡阳市决定将酃湖污水处理厂和滨江污水处理厂合二为一,建设滨江污水处理厂,但该污水处理厂项目至今年6月才开始场地平整,目前主体工程还处于前期基建阶段,进度严重滞后,建设推进不力,致使周边区域生活污水长期直排至耒水。

2023年8月初滨江污水处理厂建设概貌

  (二)松木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两年后基本上仍在"晒太阳"

松木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石鼓区)于2021年6月建成,设计规模5万吨/天,由于配套管网建设不完善问题,曾被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点名,并纳入了《2022年衡阳市"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31日前。督察发现,因配套管网建设不完善,该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收集率严重偏低,实际日进水量仅为2000吨,其中8月9日进水量为0,一边是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在"晒太阳",一边是大量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便由栗山港、杨家坪等排口直排湘江。

(三)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迟缓

2020年1月,衡阳市发布了《衡阳市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明确"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19年9月,衡阳市启动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拟于2024年3月前新建雨水管网194公里,新建污水管网53公里。督察发现,衡阳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于2021年12月9日才正式开工,目前累计完成89.21公里的管网建设,完成率仅为36.2%,进展极为缓慢。由于污水管网建设滞后,衡阳市目前的生活污水收集率仅为49.74%。督察还发现,衡阳市呆鹰岭、茶山坳等7个区域污水管网还有空白,其中茶山坳片区、滨江新区、东阳渡片区、高铁片区内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导致周边区域生活污水直排。

《衡阳市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

   (四)大量污水直排

 督察发现,衡阳市湖东寺排渍口每天约2万吨污水直排耒水,排口附近臭气刺鼻,经采样分析,该排口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为75毫克/升、20.8毫克/升和1.86毫克/升,分别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3.75倍、20.8倍和9.3倍。衡阳市珠晖区酃湖路(九二二医院西门)因污水管网常年失修,淤塞严重,污水长期溢流至周边道路,经采样分析,其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最高浓度分别达150毫克/升、6.59毫克/升和9.05毫克/升。

衡阳市珠晖区酃湖路生活污水长期溢流道路

另外,由于污水管网建设滞后,蜈蚣桥排渍站、岛桥龙入河口、呆鹰岭镇排口等多处排渍站排放大量生活污水至蒸水、耒水。

蜈蚣桥排渍站

岛桥龙入耒水排口

督察还发现,作为排渍河渠,全长1.5公里的栗山港河道上游长满水葫芦,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污水最终通过栗山港排渍站排入湘江。经采样分析,河渠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的最高浓度分别为392毫克/升、4.97毫克/升和2.56毫克/升,分别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19.6倍、4.97倍、12.8倍。

栗山港

(五)黑臭水体问题依然突出

2022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22〕29号),要求"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科学制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督察发现,衡阳市湖东寺排渍渠、苗圃公园水塘和荷花坪水塘等3处水体达到重度黑臭,岛桥龙和栗山港等2处排渍渠水体达到轻度黑臭,以上黑臭水体均未纳入衡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并公示,且相关整治工作未纳入日程。

湖东寺排渍站重度黑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部分断面不能稳定达到考核要求

《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督察发现,2021年以来,衡阳市城区蒸水、耒水等地表水考核断面中,部分断面个别月份未达到考核目标,其中蒸水入湘江口断面有4次月度值超Ⅲ类水质标准(考核目标为Ⅲ类),耒水入湘江口断面有9次月度值超Ⅱ类水质标准(考核目标为Ⅱ类)。同时,与去年同期相比,2023年1-8月,部分断面污染物平均浓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上升,如蒸水入湘江口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上升13.4%、37.5%、25%,耒水入湘江口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上升20%、15.4%。

三、原因分析

衡阳市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珠晖区、石鼓区、蒸湘区、雁峰区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工作进展滞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明显短板,亟需尽快打通"最后一公里"。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衡阳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2.常德市非标油品充斥市场 污染大气环境

      一、基本情况

油品质量是影响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的关键因素,非标油品在扰乱了市场秩序的同时,还会比标准油品排放浓度更高总量更大的污染物。截至2023年8月底,常德市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的细颗粒物(PM2.5)浓度指标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优良天数比率指标排名全省倒数第三,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排名全省倒数第一,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常德市大气颗粒物及臭氧源解析结果,常德市机动车排放对其大气细颗粒物生成贡献占比为26.85%,对总挥发性有机物贡献占比达53.92%,是大气细颗粒物和总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贡献源,对常德市细颗粒物和臭氧生成均有重要影响。因此,油品质量已成为影响常德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

根据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数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8月全市汽柴油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1.53%,1.86%、3.78%,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含硫量。

 

       二、主要问题

(一)水上燃料油、陆上汽柴油不合格问题突出。

 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检了常德市辖区内3座水上加油站和13艘船舶油品,其中1座加油站(常德联壮水上加油站)油品含硫量为59.82毫克/千克,超过《船用燃料油》规定的内河船用燃料油限值(10毫克/千克)4.98倍,水上加油站油品抽检不合格率为33.33%;另有湘桃源采2178、顺能达1号、顺能达2号、孝感宏达2068号等4艘船舶使用的船用燃料油含硫量不合格,最高含硫量为65.17毫克/千克,超标5.52倍,船舶油品抽检不合格率为30.77%。

督察组同时对20家加油站进行了30批次汽柴油抽检,发现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新庵加油站92#汽油等3批次汽油含硫量超过《车用汽油》国六B限值(10毫克/千克),常德市鼎城区强龙加油站0#柴油等2批次柴油含硫量超过《车用柴油》国六限值,最高含硫量为21毫克/千克,超标1.1倍,陆上加油站抽检不合格率为16.67%。在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方面,督察组对常德高新区常德三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等5个工地10台施工机械用柴油进行了抽检,发现2台挖掘机使用的柴油含硫量超过《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第四阶段限值(10毫克/千克),最高含硫量达到241.15毫克/千克,超标23.12倍,不合格率为20%。

督察组对常德联壮水上加油站进行暗查暗访

   (二)违规自建加油设施和非法流动加油车是非标油品的重要源头。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二款明令禁止商品混凝土、沥青搅拌、砂浆、砖石、砂石等生产企业擅自修建加油设施。督察期间共发现自建加油设施企业17家,16家未办理相关手续,抽检的15批次油品中汉寿县恒伟混凝土有限公司、常德市鑫鹏建材有限公司、湖南炉慈高速四标段碎石场、临澧县鑫磊运输有限公司等4处加油设施油品含硫量超过《车用柴油》国六标准限值(10毫克/千克),最高含硫量达到107.99毫克/千克,超标9.8倍。

 非法流动加油车未依法办理《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容易发生自燃、自爆等安全事故,且油品质量无法保证。督察组在常德市共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4辆,其中3辆车内柴油含硫量均不合格,最高含硫量达到105.93毫克/千克,超标9.59倍。

督察组发现的非法流动加油车,检测发现其车内柴油硫含量超标

安明货运有限公司内擅自修建的加油设施

   (三)成品油打非治违工作不严不实。

 根据常德市2022年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问题整改统计表,仅上报省商务厅问题5个,且全部是商务部门主管问题,油品不合格问题、违规自建加油设施问题、非法流动加油车问题均无体现。上报的鼎城区方友加油站、四港加油站和桃树嘴加油站等3个加油站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问题,整改时限为2022年12月31日,直至督察组进驻仍未完成整改,且三家无证黑加油站均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方友加油站

7月下旬至8月上旬,督察组就将暗访发现的成品油违法线索交办给常德市,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不力,大部分加油站油品不合格问题交办10余天后才去采样,导致错过办案时机,船舶用燃料油不合格问题无一立案查处。

三、原因分析

常德市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充分认识到保障油品质量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意义,重视不够,未形成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问题的执法监管合力,未落实相关责任。常德市商务局作为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牵头单位,工作推进不力,默许黑加油站正常营业。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对企业违法自建加油设施问题认识不够,监管不到位。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对船舶使用不合格燃料油行政执法主体存在误区,从未开展过执法。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常德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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