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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环境保护督察
工 作 简 报
2017年第15期
衡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衡阳县1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
因环保工作被约谈
5月10日下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苏龙和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办、县纪委相关领导就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约谈了县环保局、国土局、畜牧水产局、水利局、农业局、界牌陶瓷工业园管委会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西渡镇、渣江镇、井头镇、关市镇4个乡镇的乡镇长。约谈会就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中存在的重复投诉多、属地责任不主动、整改进度滞后、问题处理不彻底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上述部门和乡镇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二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改不走过场,查处和整改必须彻底,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做到立行立改,立竿见影。
衡阳县集中力量
对突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整改
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反映衡阳县长乐矿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重点交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个一”办理要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副县长唐仕海和政协副主席廖双九分别牵头矿区开采行业和加工行业的整治工作。
从5月8日开始,两名县级牵头领导带领国土、环保、安监、电力和公安等部门及井头镇和关市镇相关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到井头和关市,对矿山开采和加工企业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开展为期3天的综合整治。整治发现,长乐矿区内的石材开采和加工企业均存在生产场地杂乱、产品堆放无序、厂区扬尘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不佳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综合整治执法队对长乐矿区内所有石材开采和加工企业实行了强制断电停产,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3天的整治,目前长乐矿区内大部分企业已经完成了沉淀池的废渣清理、加装喷淋系统和防尘网以及厂区场地清理等工作,矿区内企业生产条件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明显得到改善,企业环保意识明显提升。下阶段,综合整治执法队将分组对长乐矿区内石材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衡阳县多部门联合
加强禁养区内养殖场拆除力度
为保护全县饮用水源水质,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从5月份起,衡阳县着力加大全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的拆除工作力度。
对于位于禁养区内且无环保等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粪污直接排入附近水域、严重影响水质和饮水安全的养殖场,县环保、畜牧、国土、公安、安监等部门及西渡、金兰、曲兰、岘山、大安等乡镇组织力量对全县禁养区内养殖场进行了集中拆除,仅大安乡辖区就拆除了10家养殖场。
县委政府决定下大力气,狠抓全县养殖污染治理,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一律搬迁或拆除,责令限养区内养殖场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在全县保持对养殖污染打击的高压态势。
抄报: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委政研室、县人大城环资委、县政协人口资源与环境法制委、
县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成员
发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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