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群众反映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煤气站环境污染问题(回头看第二批电D430000201810310064号)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

2018年11月1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二批电D430000201810310064号环境举报问题,现已办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批电D430000201810310064号转办件反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煤气站环境问题。湖南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215507282825)成立于2010年3月3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陶瓷生产、销售和陶瓷原料加工、销售。衡阳市环保局于2010年批复了湖南利德有陶瓷生产陶瓷抛光砖项目(衡环字【2010】172号),衡阳市环保局2014年通过了湖南利德有陶瓷生产抛光砖项目第一期一阶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衡环发【2014】22号)。湖南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取得了衡阳县环保局发放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排放许可证号201705)。

二、调查核实情况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苏龙11月1日作出批示“请经开区立即办理”。收到交办件后,我委十分重视,工委书记、主任刘运文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明确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工委成员王龙辉同志牵头领办,本委环境安全管理局、招商经贸局、环境巡查队、党政办明确专人会同县环境保护局核实情况进行办理。

2018年11月2日上午,我委专班人员分别到湖南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煤气站、居民住宅实地调查,并收集相关资料,经调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

1、2户未搬迁住户为朱江河和肖高朱江河住宅离利德有陶瓷煤气站55米肖高望住宅离利德有陶瓷煤气站70米反映的利德有陶瓷煤气站离举报人家只有50米情况不属实。

2、举报情况中反的“来电人符合搬迁条件,县政府领导同意帮助来电人搬迁情况不属实,高望宅不属于迁范围之内,也不存在县政府领导同意帮助其搬迁这种说法。朱江河是利德有陶瓷厂建设拆迁户。在其拆迁重建住时,厂区已在建设中,当时政府要求朱江河另行择地建房,朱江河不同意,执意于此地建房并表态自行承担后果

3、2018年11月3县环境监测员对来电人的住宅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果显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相应标准。反映扬尘对电人家里造成影响不属实。

4、湖南利德有陶瓷有限公司提供了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总平面图、环评批复、工程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环保监测报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烟气合同书、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情况、脱硫塔施工合同,证明其目前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

三、处理、处罚情况

无相关内容。

四、问责情况

无相关内容。

五、办结情况

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搞高自主守法意识,确保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保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附件:湖南利德陶瓷限公司废气与南边居民空气监测报告蒸环监字【2018】第153号

 

 

 

办人:蒋仕均 西渡镇高新区环境安全管理局 13975456258

    邹   西渡镇高新区环境安全管理局 17773482897

 

 

                                 衡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5日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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