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职责,县委组织部设十三个职能组(室)。 一、办公室 1.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组工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信息和日常信访工作; 3.负责部机关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以及部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建设; 4.负责部内文件审核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 5.负责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承办部机关干部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人事调动、工资待遇和退休等工作; 6.负责本部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对外接待和老干部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组织工作的对外宣传; 8.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室 1.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有关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人才等方面的调研工作,承担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课题研究及全县组织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参与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探索工作,负责对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总结推介; 3.负责本部重要会议报告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4.负责涉组涉干舆情监测发现和协调处置应对工作; 5.负责组织史编纂工作; 6.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组(加挂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牌子) 1.负责指导全县基层党建工作; 2.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党组织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阵地建设; 3.负责起草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和有关制度制订; 4.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5.负责县党代会相关工作,指导乡(镇)召开党代会和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及党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6.负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村(社区)主干的教育培训和组织指导全县村(社区)“两委”成员的轮训; 8.负责全县党员管理、发展和备案工作; 9.负责全县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情况的统计,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监督,党组织关系统筹接转工作; 10.负责研究和落实党代表任期制有关工作,积极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内容和方式,研究党代会召开方式、党内选举方式的改革,积极推动党内民主; 11.负责县本级党代会代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在党代会召开期间,负责党代表选举、资格审查、培训的指导工作。在党代会闭会期间,负责做好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服务工作,办理和督促办理党代表提出的提案、建议,做好党代表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回复及党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 12.负责对乡镇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对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联络、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13.负责全国、省、市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联络和服务工作; 14.负责全县“智慧党建”工作; 15.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员教育中心 1.研究提出我县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党员教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2.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手机信息系统咨询服务电话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衡阳县党员教育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服务保障工作。 3.组织开展全县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并负责学习资料和教材的组织编写。 4.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县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程,指导全县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及教材建设。 5.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干部组 1.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他纳入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考察、呈报、任免、管理、调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干部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负责全县正副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省市驻县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联系、衔接工作; 4.负责办理人大、政协常委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人选的提名、考察、推荐工作; 5.会同县编办提出全县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职数及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 6.负责全县科级后备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选调生的选拔、培养、使用、管理,牵头做好全县干部的日常调配和统计工作; 7.负责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审核工作; 8.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及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有关材料的准备、呈报工作; 9.配合做好县(处)级干部的考核、退休、工资呈报审批等工作; 10.负责营职以上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11.负责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承担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以及公开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的试用期满考察和呈报审批工作; 12.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对公务员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对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实施综合管理,承担公务员日常登记、职位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等审核工作; 2.负责全县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维护更新工作; 3.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考试录用、转正定级和公开遴选工作; 4.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对选调生培养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对选调生的教育培养、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等工作; 5.牵头完善公务员考核和培训制度,加大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的有效衔接,注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与绩效评估结果挂钩,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完善绩效奖金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指导全县公务员培训;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奖励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员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实施细则,加强对公务员先进典型的管理服务,审核上报国家表彰奖励和以省市县名义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审核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 7.统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管理工作; 8.建立对公务员日常管理监督与惩戒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的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办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调任与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等工作; 9.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机关聘任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才工作办公室 1.牵头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检查、考核人才工作; 2.牵头组织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拟订工作; 3.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工作; 4.建立和牵头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 5.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 6.协调人才开发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7.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干部教育组 1.牵头组织制订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县委管理干部、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2.负责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千部教育工作,并协助县委党校建设; 3.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调训任务,做好送训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干部参与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学习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考核评价; 5.承担县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干部监督组(加挂举报中心牌子) 1.负责对全县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 2.负责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 3.负责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科级及科级以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和相关信访工作; 4.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牵头组织督办和查办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6.负责督办和直接办理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以及本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案件; 7.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科级及科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有关制度; 8.牵头组织乡镇、县直单位正副股级干部任免预审备案工作; 9.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 10.负责巡视巡察的相关工作; 11.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干部档案(信息)管理室 1.负责和组织指导全县保管干部档案工作,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负责办理所属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4.负责所属干部退休、工资异动等信息的核定; 5.负责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基本信息; 6.负责做好所属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牵头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订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指导; 8.负责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负责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死亡干部档案;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绩效考核办 1.承担县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绩效管理、考核评选的统筹总揽、综合协调; 3.负责省、市对县市区绩效考核工作指标任务的分解、监测评价和督促落实; 4.负责乡镇(园区)及县直机关、国省驻县单位绩效考核年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绩效管理、考核评价的理论研究、业务指导; 6.负责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7.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衡阳县蒸水党建网站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县委关于党建的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决策精神。 2.反映全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动态。挖掘、宣传、推介机关党建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机关党建理论研讨,建立党员的互动交流平合。开展党建专题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 3.组织开展党建创新、标准化建设、品牌打造、党建示范点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建品牌创建、党建重大活动等宣传报道工作。推动我县与全国各城市党建信息交流。 4.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党员管理组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员管理、发展和备案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党内统计和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3.指导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县本级党费管理; 4.指导全县党内关怀工作,负责县本级党内关怀帮扶资金管理; 5.指导全县党内表彰工作,牵头拟受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选、审查工作; 6.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