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等议案和报告,并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强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的议案,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县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形成过程和基本情况说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异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3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衡阳县202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衡阳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分别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依法选举了两名衡阳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和两名衡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小阳、朱斌分别主持了相关议程。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晓林、龙国华、周新生出席会议,副县长刘礼根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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