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定将于3月5日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命议案。县委副书记、县长孙浩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并通过了该草案,决定于3月5日至3月8日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孙浩以及检察院分别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命议案,并依法选举了一名副县长与两名检察院检察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小阳为副县长谭单主和两名检察院检察员颁发了任命书。 获得任命的三名国家工作人员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詹鑫同志辞去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晓林、龙国华、周新生、朱斌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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