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务 员 制 度 推 行 与 实 施

    自 1993 年 10 月 1 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衡阳县人事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担负起推行公务员制度这项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人事制度改革重任。在省、市的统一部署下, 1995 年完成全县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准备工作, 1996 年底完成全县 34 个政府行政机关和 25 个乡镇的 1235 名机关工作人员首次向国家公务员过渡的工作, 1997 年底对 12 个具有综合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实施公务员制度, 1999 年公安系统完成公务员制度推行工作, 2003 年底在全县公务员管理单位开展新一轮公务员过渡考试工作,至此,全县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基本结束。

    在抓人员过渡的同时,我县还紧紧围绕公务员“进”“管”“出”三个环节,全面实施公务员制度配套法规,积极稳妥狠抓落实,特别是在抓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辞职辞退、申述控告、岗位轮换等单项法规落实时,力度大、进度快、措施实、效果好。
    (一)抓考试录用工作,公务员入口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办法进行。 1994 年以来,我县党政机关进人,基本上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到 2003 年止,全县共组织了 7 次公开招考,录用 89 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公开招考并录用为公务员的有 26 人,组织了 2 次机关以工代干人员录干考试,在有职位空缺的前提下,直接录用为公务员的有 60 人。
    (二)抓公务员量化考核工作,按公务员考核单项法规的要求兑现考核结果。 1993 年以来,我县率先把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采取双百分制的方法实施科学的量化考核。重点抓考核结果兑现,做到奖罚到为:一是对连续三年评优的 600 余人给予提前两年晋升一级级别工资;二是对不称职的 290 人次处理到位,其中给予降职的 14 人,降低工资档次的 249 人,记大过处分的 5 人,辞退的 11 人。
    (三)抓公务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按公务员培训单项法规的要求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九五”培训规划》有关精神,组织了各类培训。如公务员过渡培训、任职培训、计算机初、中级培训、 WTO 知识培训等,共培训 5000 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抓“双辞”工作,逐步畅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口,优化队伍结构。我县于 1996 年初召开了“双辞”动员大会,同年四月举办“双辞”培训班,到 2003 年止,共辞退 12 名工作人员。
    (五)抓申诉控告工作 , 全力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1996 年以来,我县在年度考核评奖中办理申诉案 4 件、控告案 4 件, 2002 年办理全市首例被辞退人员申诉案。
    (六)抓岗位轮换,引进激励竞争和回避机制。到 2003 年止,全县有 1400 余人轮换工作岗位,占公务员总数的 72% ,如 1996 年县交通局 11 名公务员除局长外,全部轮换了岗位; 1999 年,县公安局中层干部(股、所、队长)轮换 90% 以上,县检察院轮换中层干部 80% 以上; 2000 年初,县教育局中层干部全部轮换;县广电局每年年初搞竞争上岗,大大激发了内部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