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
一九九一年五月,县委编制部门对人事局的内设机构作出了具体规定,依据蒸编字[1991]35号文件精神,从工作实际出发,设置了“四股一室一中心”。即:“工资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退休福利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办公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6人,退休6人。一九九八年五月成立衡阳县人事局第一届工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二○○三年六月,人才交流中心升格,依据蒸编字[2003]20号文件精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三人,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机构改革精神,我局于今年7月份对各股室进行合理配置,撤消了录用调配股、科技干部综合管理股,成立了人事仲裁股、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使人事部门的管理和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化。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