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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协助义务岂容逃避?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9 15:41:52

法定协助义务岂容逃避?

 

面对前来的执行法官,农行唐河县新春支行的工作人员拒不协助履行法定的协助义务,始终不愿配合执行法官划拨“老赖”的存款。方城县法院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协助划拨“老赖”存款义务的农行新春支行罚款10万元。新春支行行长卢秀云向上级行农行唐河支行进行了情况汇报。农行唐河支行领导十分重视,责令责任人齐兴娜停职接受处理,要求新春支行立即进行整改,并表示将积极督促新春支行缴纳罚款。(2016924日,中国新闻网)

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人面临的历史性任务,也是多少代国人的期盼。无法治不能强国,无法治不能富民,无法治不能安定,这是人类社会长期探索形成的共识,东西方对此高度认同,没有异议。党的十五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可见,建设法治中国刻不容缓。

法治国家不是一天建成的,需要全体国民共同不懈努力。法治的精髓和关键在于依法治权,依法办事。银行工作人员,面对持工作证件和协助执行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法官,怎么能一再推诿、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呢?她们轻慢的不仅仅是法官本人,而是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被罚款、被停职那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每一个有了一点点权力在手的人都必须谨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是必须守住的底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定义务必须尽,谁也不能逃避。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必然要为之付出代价,这是法治社会的金科玉律,天经地义。遵纪守法,人人不能例外,包括履行法定协助义务。(衡阳县穆姣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