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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 衡阳县城区部分教师集访情况通报

5月3日、4日,我县城区部分教师以要求落实有关待遇为由到县政府集访,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4月26日,网络上出现教师相约集访的信息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4月26晚,县长熊超群专门听取分管教育副县长邹文胜、教育局长李俊等人汇报教师网上诉求,提出了处理原则。27日,主管教育副县长邹文胜主持专题会议,召集县教育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县属各学校和各乡镇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人事负责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比对我县政策落实情况。28日,县教育局向各校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做了政策解析。但部分教师认为未达到诉求目的。5月3日上午,以县城区杨柳学校、蒸阳中学、春晖学校、滨江学校为主体的约200名教师聚集到县政府上访。   

是日上午9时,副县长邹文胜接待了集访教师,并与集访教师推举的8名代表进行座谈,达成一致意见。但集访现场个别教师情绪激动,不认可教师代表与县政府的协商意见,鼓动现场集访教师继续集访。上午10点多钟,县长熊超群、常务副县长蒋达宏、副县长邹文胜与大部分集访教师进行座谈,就相关问题听取了教师意见,予以现场答复,承诺10个工作日内按政策予以书面回复。但部分教师仍然不满意,采取呼喊口号、唱国歌、打横幅、堵县政府大门等方式示威,时间长达9个多小时。     

5月4日上午8时左右,约150名教师再次到县政府大门口集访示威,经长时间劝说疏导仍不肯解散,造成县城主干道交通堵塞,严重影响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在此情况下,11时许,县公安机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维持秩序,对扰乱现场秩序、拒不听从现场指挥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带离措施。公安机关依法现场传唤了6名干扰执法的人员接受调查,局面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原《信访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公民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应经主管机关许可,并不得有违反治安管理和妨碍社会管理行为,否则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县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应理性上访、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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