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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选登】事关省直单位万千职工群众医疗服务,为何省直单位职工医保沿用的还是1999年的制度

标题:

咨询编号:2017010101517事关省直单位万千职工群众医疗服务,为何省直单位职工医保沿用的还是1999年的制度

来信时间:

2017-04-10

来信人:

罗文英

来信内容:

尊敬的许省长: 您好!我是一名省直单位基层员工,2016年底因病入院治疗,报销费用的时候,医院跟我说你是省直医保,报销比例没有长沙市的医保高,我觉得莫名其妙,于是就开始关注湖南省和长沙市医保有关文件,不翻不知道,一翻吓一跳,长沙市的职工医保基本每年都有相应文件出台,而且报销比例和门槛费这些都与时俱进,充分考虑职工群众的利益,而湖南省的则还是沿用1999年的相关制度。一问身边负责人事的领导同事,得到的结论竟然出奇的一致,长沙市的职工医保政策是比湖南省的要好。我百思不得其解,从大了讲,作为省直单位,我们每年给省里作出的贡献不言而喻,从小了讲,省直单位的职工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也和长沙市是一样,甚至基数普遍更高一些,但为什么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候却还要低呢。 近年来,党的章程和相关制度都在不停的更新,而涉及湖南省省直单位职工群众医疗服务的民生行业却停滞不前,作为一名基层员工,实在难以理解,希望省里能督促相关部门作出实质性的工作推进,给我们省直单位全体职工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答复:

罗文英同志: 您好!湖南省信访局已将您的信访事项转交我单位,经审查,我单位决定受理您的信访事项,将在6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出具答复意见书,请耐心等候。在办理期限内,请您不要向上级或本级机关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办结后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期间您可以拨打联系电话询问情况。 特此告知。

答复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答复时间:

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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