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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满30年将可退休!职级、工资都将有变化!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来了

 

 11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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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的时间 

  从2018年11月1日 

  到2018年12月1日 


    修订草案
删除了“非领导职务”表述 ,明确实行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职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同时 增加了“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规定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者不得录用。 

                                          

此次公务员修订法有三大亮点 

 

第一个亮点:非领导职务改革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以前,非领导职务是这样的: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原来的正科副科,变成了现在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晋升更容易,更快了!以后工作四五年享受副科待遇将成为常态。 


第二个亮点:工作满三十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而且最后也指明: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也可申请提前退休,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修订草案调整充实了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

  

第三个亮点:增“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规定

    修订草案将现行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

 

问答详解

 

  问题: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有何区别? 

   :领导职务是指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直白点说就是那些处长、科长、县长等等有具体职务的。

    非领导职务是指不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比如调研员、科员等等。

  此前,镇长(领导职务)、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都对应于正科级,类似的:县长、调研员=>正处级,厅长、巡视员=>正厅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不会同时担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请记住,只是多数情况,因为确实还有不少省厅、部委中会有同时兼任的案例。

   

  问题:非领导职务调整为职级,对于基层公务员而言,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今后广大基层公务员的上升通道更宽了。假设你仍然是在乡镇任职,虽然说乡镇干部的职数没有增多。但是,非领导职数变为职级后,层次拓宽了。以前,科员任职10年不提拔还是科员,现在分为一级科员和二级科员。以前,只有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现在分为一、二、三、四主任科员,从科员到主任科员,从原来的三档变成六档。也就意味着,虽然在乡镇仍然无法成为处级干部,但是,从二级科员到一级主任科员,中间的层次拓宽了。过去,一个人晋升为主任科员就到顶了,只能靠正常的晋级晋档来涨工资。现在,成为一级主任科员会涨工资,晋升为二级主任科员还会涨工资,随着你不断提拔晋升,涨工资的次数和额度也会不断增加。 

  

  问题:此次改革,对于新入职公务员,有何影响? 

  :根据目前试点情况,工资普遍有所提升。

  一个不太好的消息就是,如果研究生毕业进入公务员,1年试用期之后,此前是定副主任科员,三年之后可提主任科员。

  按照新规,大概率是1年试用期后,定为四级主任科员。按照一年一提的惯例,可能需要至少四年时间提拔为主任科员,相比原来要多干一年。(注意:研究生是否定为四级主任科员还需要条例细则进一步明确,这里只是预测。)

  如果是大学本科毕业,参照以前的规定,应该是试用期后,定为一级科员(以前的科员);高中毕业,试用期后定为二级科员(以前的办事员)。同样,这里只是预测。

  综合而言,对于刚成为公务员的年轻人而言,可能会有更高的待遇报酬,但同时,也可能多干点年头才能提拔到相应级别。

  

    问题:对于目前已经定级的公务员,如何处理? 

  :具体方案有待细则明确。无非两种方案:第一种,按照新体制来,弄个对应规定;第二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再次重申,这次调整的是非领导职务。对于科长、处长等领导职务,是不受影响的!

 

  问题:事业单位怎么改革? 

  :在我国,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实行两套完全不同的晋升体系。这里说的是公务员职级(非领导职务)晋升的调整,与事业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有点特殊情况。事业单位分为两种,普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俗称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既然都是按照公务员来管理了,也得受到这次调整的影响。

   

  问题:国企会受到什么影响? 

  :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分别是三套不同的晋升体系。国企的自主性更高,在职务设置方面权限很大,短期内并不会受到此次公务员调整影响,长期来看,可能部分国企会参照公务员调整进行调整。

   

  问题:职级的增多,会影响管理效率吧? 

   :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确实会影响管理效率。但是要注意,这里说的是职级,只是跟待遇相对应,并不是领导职务,上级对下级并没有管理权限,所以并不会影响管理效率。

  同样,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也可以有利于调动做事积极性,毕竟之前七八年都没法提拔,容易灰心。现在每隔几年就提拔一次,工作有奔头,还是有利于激发干劲的。

   

  问题:非领导职数有人数限制吗? 

  :在此前,非领导职务是有人数限制的。

  在国家部委,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40%,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5%。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省厅,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厅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地级市,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在县级,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新的公务员法出台后,是否还会有人数限制,需要看具体细则规定。

  需要注意,在2015年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中,在县级以下单位非领导职数有所突破。这一点,在修订说明中再次强调会坚持此前改革,所以不会发生变化。

  此次值得关注的是,新公务员法出台后,县级以上的非领导职数是否也会突破。

  
   问题:每个层级的晋升,是自动提拔吗? 

  :根据前期试点和现阶段实际操作,并不是自动提拔,需要人事部门走个流程。流程是人在操作,存在不确定因素。对于无限制的情况,基本上是到点就提。

   

  问题:以后,公务员周末加班会有补助吗? 

  :会有的。此次增加了公务员非工作日工作,应该给予补助。具体标准应该会视地域和工作种类来确定。

   

  问题:对于基层股级干部是否有影响? 

  :先给科普一下股长的概念。

  在公务员法中,副科是最低的行政级别,大致对应于X县财政局副局长的级别。但是财政局内部也有预算股等部门。这些部门一把手、财政局的中层干部,就是股长。比副科级别还要低的官员。

  虽然级别低,但股长是目前县、乡两级行政管理中的中坚力量。某些股长实权也不容忽视,比如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股长,目前一般按照领导职务序列来对待,但是此次并没有在公务员法中加以明确。

   

  问题:这次改革,与此前2015年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有何不同? 

  :直白点说,就是以前县以下的改革,现在普遍化了,无论哪个层级都可以。

 

公务员法(修正草案)对比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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