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蒸国土资拍告字[2014]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等规定,经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衡阳县改制办委托衡阳市兴泰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衡阳县木材公司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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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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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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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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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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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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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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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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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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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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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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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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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渡镇沿江西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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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4㎡(其中公共用地:1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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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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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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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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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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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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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0万元
(含资产价值27.01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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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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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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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江镇
湖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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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7.0㎡(其中公共用地: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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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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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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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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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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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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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万元
(含资产价值8.0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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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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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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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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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申请人有土地闲置行为的,历年中有欠缴土地规费(包括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均不受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28日到衡阳县林业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递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在2014年8月28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少于3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拍卖。
五、拍卖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拍卖会时间:2014年8月29日9:28时
拍卖会地点: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九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未竞得者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结束后5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2、拍卖佣金、契税、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另行缴纳。
3、公共用地不参与竞价,按180元/㎡计入成交总价款。
联系地址:衡阳县林业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873411614 13873450056
衡阳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衡阳市兴泰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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