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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国土资拍告字【2017】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蒸国土资拍告字[2017]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等规定,经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衡阳县国土资源局、衡阳县改制办委托衡阳市丰泰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整体拍卖衡阳县金兰镇供销社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位置

总面积

㎡)

用途

出让年限

交地标准

容积率

起始价

(含地面资产)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2017078-1

金兰供销社收购门市部

931.7

商服

居住

40

70

现状供地

≤2.1

95.2

30

2017078-2

金兰供销社何隆生资部

1223.0

商服

居住

40

70

现状供地

≤2.1

51.2

15

2017078-3

金兰供销社综合门市部、办公楼

5942.6

商服

居住

40

70

现状供地

≤2.8

654.76

200

2017078-4

金兰供销社联江分社

468.1

商服

居住

40

70

现状供地

≤1.4

22.11

5

2017078-5

金兰供销社石坳分社

8576.2

商服

居住

40

70

现状供地

≤1.2

288.63

90

2017078-6

金兰供销社甘溪分社

1342.7

商服

居住

40

70

现状供地

≤1.2

50.84

15

2017078-7

金兰供销社古井分社

1395.4

商服

居住

40

70

现状供地

≤1.8

62.47

15

2017078-8

金兰供销社生资门店

108.24

商服

40

现状供地

3.1

127.83

40

2017078-9

金兰大厦地层、金兰超市

363.59

商服

40

现状供地

4.4

513.03

140

2017078-10

金兰供销社生资仓库

5575.7

居住

70

现状供地

≤2.1

303.88

1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申请人有土地闲置行为的,历年中有欠缴土地规费(包括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均不受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28日到衡阳市丰泰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递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在2017年9月28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拍卖会时间:2017年9月29日09:48时

拍卖会地点:衡阳县神龙蒸阳大酒店多功能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未竞得者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结束后5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2、拍卖佣金、契税、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另行缴纳。

 

联系地址:衡阳县改制办接待室

人: 万先生            

联系电话:13762435397  

 

 

衡阳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衡阳市丰泰拍卖有限公司二0一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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