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蒸国土资拍告字[2017]0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等规定,经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衡阳县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拍卖方式整体出让西渡镇海英大道与联胜路交接处西北角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衡阳市明仁拍卖有限公司承办。该三宗地土地总面积(不含道路用地)92622.1平方米,参考价为15680.7万元,竞买保证金70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位置 |
建设用地面积(㎡) |
公共用地面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交地标准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7105号 |
西渡镇海英大道与联胜路交接处 |
38008.3 |
26214.3 |
商业 |
40年 |
现状供地 |
≤2.6 |
≤35% |
≥35% |
居住 |
70年 |
||||||||
2017106号 |
28679.5 |
10882.4 |
商业 |
40年 |
现状供地 |
≤2.8 |
≤35% |
≥35% |
|
居住 |
70年 |
||||||||
2017107号 |
25934.3 |
6525.0 |
商业 |
40年 |
现状供地 |
≤2.8 |
≤35% |
≥35% |
|
居住 |
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申请人有土地闲置行为的,历年中有欠缴土地规费(包括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均不受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25日到衡阳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递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到达衡阳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帐户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2017年12月25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会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会时间:2017年12月26日9:38时
拍卖会地点:衡阳县神龙蒸阳多功能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未竞得者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结束后5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2、契税、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政策标准另行缴纳。
3、拍卖佣金由受让方与拍卖公司依法依规自行协商支付。
4、以上宗地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等由衡阳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5、以上三宗地的公共用地面积43621.7平方米不参与竞拍,按180元/平方米,共计785.2万元,计入成交总价款。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渡红山路支行
账号:43001550864059666666
联系地址:衡阳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0734-6815188
衡阳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衡阳市明仁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