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依法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依法推进用地审批、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行政事项,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2024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22307件,办结率达100%,实现“交房即交证”项目4个,推动“跨省通办”不见面审批机制建设。
(二)严格规范用地管理。依法报批各类建设用地项目31宗,面积约522.15亩;审批村民建房用地9批次412户,面积85.78亩;规范临时用地审批2宗,面积24.9亩,确保项目用地依法合规。
(三)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全面落实“严起来”的执法理念,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44件,收缴罚没款1457.9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件。持续推进“双零”行动和图斑整改,完成存量图斑整改17宗,阶段性整改31宗,坚决遏制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并落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清理、修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自然资源管理政策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三)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土地利用规划、征地信息、不动产登记等事项,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处理,提升决策合法性。
(二)加强风险评估。在土地征收、矿山开发、生态修复等项目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公示和法制审核。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矿山整治、耕地保护、图斑整改等专项行动,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法治培训50人次、业务竞赛2次,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
五、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75名股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对土地出让、开发、利用等环节的全程监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处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事项,推动“两分离三集中”办证项目21个,完成20个项目首次登记,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5425户。
(二)推进复议与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9件,行政应复案件11件,土地出让金征缴强制执行4件,代县政府诉讼1件,共计45件,尊重并执行司法判决,维护政府公信力。
七、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2次,开展纪律党课、微党课90场,观看警示教育片477人次,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全国土地日”“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开展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主题宣传,发放宣传册5000份,悬挂横幅200条,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当前,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自然资源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二是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参与度仍需加强。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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