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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五年度工作总结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五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12月15日)

2015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发展、树立新形象,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全面优质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一、强化调控,内涵挖潜,用地需求应保尽保。一是用地报批成绩突出。全年共上报省人民政府共33个项目,面积173.2591公顷,获得批准项目用地19个,面积82.8244公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集体建设用地面积4.5541公顷,其中项目1个,面积0.5286公顷,农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2个批次,面积4.0255公顷。二是积极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稳步推进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将位于曲兰镇、金兰镇等9个乡镇的28.8058公顷废弃工矿用地及农村宅基地作为拆旧区,复垦新增农用地28.8058公顷,其中耕地22.3067公顷;将位于西渡镇、樟树乡等乡镇的28.8058公顷土地作为建新区。组织编制我用劲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9月24日通过省厅批复。现正在开展拆旧区土地复垦工作。做好试点工作与年度用地计划执行的衔接,在不突破试点规模前提下,将符合相关条件的用地项目尽量纳入试点范围。今年我县纳入低丘缓坡试点项目有大型机械施工机械零部件再制造等13个项目,总规模102.271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86.4195公顷。此项试点工作不仅减缓了工业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也建立了我县工业发展与城市扩展的新途径。三是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年内共预审54宗,面积166.7097公顷,其中项目用地54个(含设施农用地),用地面积166.7097公顷,经审查全县共核减台源镇长塘制砂场、演陂镇楠木村搅拌场、界牌镇金世家陶瓷等用地项目27个,面积86.5188公顷,做到了不符合用地政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通过建设用地预审。四是节约集约成效明显。建立健全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机制,督促开发区提高项目落户门框,提高土地投资强度。提高供地标准优化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和结构,严格控制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以及工业项目内部配套设施用地标准。推动企业“退二进三”,鼓励城区工业企业向郊区、向工业集中区集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强土地交易二级市场监管与服务,严格控制企业用地规模,督促企业用地规模,督促企业按出让合同约定节约使用土地。实施农民集中成片建房,改变过去粗放的用地管理模式,以集中求节约。对西渡、保安、槐花三个村的村民建房采取统一规划、集中联建方式,户均占地标准由过去的130平方米降到55平方米。科学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同时加强用地定额管理,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继续加大向省厅、市局争取用地指标的力度,尽可能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挤进省、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笼子,充分利用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等两项试点政策,节约集约效果明显。五土地储备强力推进。全面完成了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验收等工作,确定我县年度储备入库363.17公顷,其中商服住宅用地178.63公顷,工业用地184.24公顷,计划融资土地103.71公顷。截止目前我局为县高新区、县城建投及各乡镇从省厅批回新增储备土地141.967公顷,加上既往年度结余266.8公顷,合计全县尚有储备土地408.76公顷,确保了我县储备土地总量供应。配合各乡镇处置土地13宗,面积123.6亩,为财政创收近6000万元。今年以来,依法依规共计收回工业用地、商服用地56宗,面积147.23公顷。六是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继续深化。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建立了土地矿产网上招拍挂系统。全年我县累计供应土地47宗,面积195.7348公顷,集体1宗,面积0.5286公顷;国有46宗,面积195.2062公顷,其中划拨供地3宗,面积3.9679公顷,出让供地43宗,面积191.2383公顷,土地出让收入51467.7178万元(其中县高新区26宗,面积163.6929公顷,出让收入27067.1427万元;县城投1宗,面积9.1017公顷,民,出让收入1829.5296万元)。无协议出让用地。七完成年度财政创收目标任务15080万元。

二、严守红线,以补定占,耕地动态实现平衡。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行先补后占制度,到目前经省市审批占用耕地项目19宗,占用耕地面积55.4376公顷,收取耕地开垦费1171.326万元。通过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和综合整治项目,连续1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一是耕地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出台了《衡阳县2015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乡镇年度考核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双文明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10项制度。二是不断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对全县90块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进行全面的清洗和维修,对全县基本农田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片块编号、保护责任单位或农户逐一完成登记。三是土地开发整理成绩突出。2014年,我县共组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7个,其中:国家投资1个,即衡阳县金兰镇、库宗桥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2266公顷,预算总投资7200万元;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6个,分别是:渣江、曲兰等6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549.22公顷,预算总投资1600万。至今年4月底已完成了规划设计的全部工程量。2015年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共组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个,项目涉及库宗、演陂等10个乡镇、58个行政村。其中省级项目1个,即衡阳县库宗镇、演陂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预算投资总额7025.34万元,建设总规模2169.45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0.15公顷;市级投资的土地综合整治9个,分别是西渡镇梅花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井头镇太平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长安乡湾墉村、大必村土地整治项目、曲兰镇杨柳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岘山镇曾家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三湖镇中湖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渣江镇石羔村、秋夏村土地整治项目县岘山镇金钟村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樟木乡曹田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预算投资总额2199.97万元,建设总规模743.51公顷。目前,省级项目已于11月6日开始动工。市级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预计12月将全面开工建设。我县地开发项目涉及溪江、演陂等14个乡镇,总面积4700公顷。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前期测量阶段。旱地改造水田项目共涉及岣嵝、西渡等22个乡镇88个行政村,总面积3661.38,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前期可研阶段。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涉及曲兰、金兰等9个乡镇14个行政村,总面积28.8058公顷,预计投资700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施工设计阶段。

三、整顿整合,加强监管,矿业经济健康发展。近年来,矿产品市场不景气,矿石资源价格下跌,利润空间大受挤压。我们积极应对市场严峻形势,推进秩序整顿,推动资源整合,强基固本,促进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矿业秩序全面好转。扎实开展了安全隐患动态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分别函告了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落实相关责任,采取了措施,消除了隐患。开展了“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矿点69个,限期整改矿点6处,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非法矿点19处,函告乡镇及公安、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函文8份,与公安、安监、渣江镇、金溪镇、井头镇、关市镇、西渡镇联合执法,对五个乡镇非法采砂和洗砂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封了设备,解散了作业人员,竖立安全警示牌,公安部门传讯了非法采矿业主,还侧重对演陂、井头矿区的开发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收取罚款20余万元。界牌矿区资源整合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现已进行扫尾工作,矿业秩序已根本好转。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200万元。催缴三安铁矿采矿权价款欠款1634.6万元。二是日常矿政管理扎实进行。为新雁铁矿等10家矿山企业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顺延手续,为1家县级发证企业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收缴采矿权价款10.18万元,为7家省、市发证企业出具采矿登记初审意见,矿山缴纳采矿权价款13.39万元,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10家。对存在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的矿山企业进行科学处理,全力保障行动有效推进,对超深越界严重的百花采石场、石嘴头采石场予以关闭,对超深越界情节较轻的矿山企业予以整改,对生产规模、矿区面积较小的矿山企业予以整合。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开展规范采矿登记管理质量建设年活动,规范行政行为。三是顺利完成矿产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检查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检查工作。2014年我县持证矿山企业共108家,应检矿山67家,参加年检67家,年检率100%,开展实地检查矿山数为66家,实地检查率为98.5%,抽检矿山企业有35家,抽检率为52.23%。通过对参加年检的各个矿山企业年检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及综合评价,参加年检的67家矿山企业年检合格66家,合格率为98.5%。6月17日,省厅、市局检查组对我县的年检工作和衡阳市长乐矿业有限公司2014年度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四是积极开展采矿权清理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采矿登记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50号文件精神,对全县采矿权进行全面清理,按省级、市级、县级发证权限分类统计,摸清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矿山的生产规模、储量规模、采矿权价款和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的缴纳情况。按照《衡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要求,到2015年底止,我县矿权总数将控制在62家以内,2020年控制在53家以内,砂石资源整合关闭工作势在必行。通过开展采矿权清理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准入门槛,逐步淘汰落后小矿山,建立矿山开采最低准入条件体系,严格控制建筑用石料矿山总量,科学设定采矿权总数和时空布局,实行总量平衡,逐步减少矿权数量。

四、宣传造势,惩防并举,执法监察持续强化。一是法制宣传力度加大。结合“4.22”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采取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气球、张贴刷写标语、发放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书写板报、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开展“3.19”《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29周年纪念活动等五个重要活动,悬挂宣传横幅80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100多块,书写、刷写宣传标语5000多条,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90000余份。二是动态巡查毫不松懈。健全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动态巡查台帐,健全了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机制,与相关部门组建了城区联合执法巡查队,24小时畅通12336举报电话。全年巡查发现破坏耕地行为22件,有效制止19件,立案查处3件。三是建立了县城红线范围内“一天两巡查”制度。县政府 “两违”巡查队伍解散后,我局加强了城区红线范围内的巡查力度,为城关中队配备了专门执法车,对县城红线范围内实行一天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置。今年联合住建局、规划局和西渡镇对县城红线范围内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进行依法强制拆除8次,面积9000余平方米。四是开展非农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在全县开展了非农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对曲兰镇合中村瓦屋组王福生、王维生、王远定石家组王中华、邹声兵、关市镇唐市村目耕塘组刘如正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910平方米。五是严查大案要案。对台源镇台源村上街组刘桂力破坏耕地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曲兰镇合中村瓦屋组和关市镇唐市村目耕塘组等几宗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对金兰镇李新华、刘寅华非法采石案进行了严厉打击。通过对大案要案的查处,震慑了违法用地者,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土地矿山管理秩序。六是卫片检查实现零问责。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县土地卫片图斑719块,面积9905.6亩,其中耕地3330.83亩,省厅增补图斑92块,面积845.14亩,矿山卫片图斑6块。按照省厅要求,5月31日前要通过在线系统上报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成果,并将新增建设用地按图斑个数组织卷宗送省厅接受审核,针对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我们组织人员日夜加班加点,通过外业实地核查,内业查找组织资料,在省厅规定时间内上报了数据,并建立了571个卷宗送到省厅。违法面积占年度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为5%,违法耕地占年度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为6.8%,卫片执法检查通过国家土地武汉督察局、省、市各级验收,实现了“双零”工作目标。七是打击违法坚强有力。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18件,结案17件,结案率94%,收缴罚没款108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件,行政强制拆除10起,面积9900平方米,行政拘留1人。土地矿山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实现“零问责”。

五、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群众权益得到保障。一是地灾防治扎实开展。共接收并及时下传地灾预报预警信息23次,通过手机短信发布地灾预报预警信息2400多条。全年共组织巡查80余次,排查险情113处,紧急转移群众417人。根据各隐患点实际情况,逐一发放了防灾明白卡,落实防灾责任。二是征地拆迁和谐友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各项条例,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大力推行“阳光拆迁”、“和谐拆迁”。配合参加了怀邵衡铁路、衡西公路扩宽、S315线改造、党校公园、弘扬中学等建设项目,征地总面积达3000余亩,拆迁1000余户,目前建设项目征拆工作已基本完成。未出现一例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上访案件,群众反响良好。三是信访形势平稳有序。年内共接到来电35起,来访26批次38人次,网上信访21件(其中省厅内网信访件12件,县党政门户网站信访件9件),领导批示件12件,总计信访事项94件,处理回复94件,处理回复率100%。四是地籍地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五不准”登记制度,坚持限时办结,全年共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358本,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他项权利证书63本,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278本,协助法院查封登记10宗,做到了权属明确,界址清楚,程序合法,面积准确。顺利启动了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不动产登记股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编制方案,为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奠定了基础。年初完成了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共变更土地面积10341亩,变更图斑3580块。全面完成了1090个村民小组,23943宗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成果公示签章资料入库,数据库建设基本完成。受理土地权属争议15件,调处结案15件,调处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六、讲求规范,提升效能,依法行政成绩显著。一是依法行政日益规范。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征地拆迁、矿产开发及违法用地建筑物拆除、土地开发整治都先行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隐患。二是执法行为日益规范。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按照《衡阳县国土资源局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的裁量标准行使行政处罚权,共审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8宗,杜绝了行政执法“合法不合理、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的现象。三是听证活动反响良好。坚持依法听证,对群众申请听证及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都举办了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及群众意见,增强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相对人的权益,产生了较好的反响。四是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将办事程序、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制订了行政许可手册和服务流程图,向社会公布和发放。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全部实行窗口受理,限时办结。

七、规范管理,依靠科技,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一是办公室工作扎实高效。充分发挥参谋、服务、协调、沟通功能、各项工作平衡推进。全年起草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工作信息等100余篇;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核各类文件86件。二是信息化建设成绩斐然。网上收发文全部实现网上办公。其它业务事项其中公文流程2个,案卷数216件;地籍流程数7个,案卷数1255件;建设用地流程8个,案卷数115件;国有建设用地转让流程2个,案卷数251件;综合事务流程2个,案卷数15件;地环流程3个,案卷5件;地矿中心流程1个,案卷45件;矿政流程8个,案卷数70件;规划流程1个,案卷数45件;征地拆迁流程1个,案卷数17件;地产流程5个,案卷数84件,土地储备流程2个,案卷31件;乡镇国土所流程5个,案卷10件;共完成各类流程为46个、案卷总数2129件。严格按照县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表三级内容的要求全面补充内容并填补一些空白,网站已累计更新发布信息、数据总量为128310条,今年来主动公开信息与数据42379条。做到了内容丰富、全面真实、更新即时。三是测绘事业持续发展。对全县地图市场开展一次地毯式检查。逐点检查了地图册76本,挂图12幅,地球仪36个,全部合格。数字衡阳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工作有序推进,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四是国土资源文化建设有声有色。与县电视台签订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年度宣传合约,全面宣传节约集约用地、矿产资源管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情况。

八、注重教育,严明纪律,干部队伍展现活力。一是廉政教育震聋发聩。先后开办5次廉政教育培训班,邀请纪检等部门办案人员授课,以案说法,干部职工反响良好。二是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廉政风险点排查、两整治一改革、廉政文化进机关、“吃空饷”专项治理、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和非煤矿山专项治理、治理商业贿赂、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行政效能监察及纠风等上级安排的工作,工作成效得到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肯定。三是业务学习长抓不懈。举办或参加规模不等的各类业务培训班、讲座共计300余次,发放业务书籍、资料2000余册。组织了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考试1次,总体成绩优良。四是工会、妇委会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组织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健康大检查,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多次举办或组织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拔河、羽毛球等体育健身赛事,融洽了团队感情,增强了集体凝聚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或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然尖锐。年度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指标十分紧张,不能满足我县经济社会正常发展的需要。二是耕地保护难度增大。建设占用耕地不可避免,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占补平衡任务艰巨。三是土地出让市场低迷。受调控影响,我县土地出让市场陷入低谷,土地成交率低落。四是土地节约集约难度较大。用地粗放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十分迫切。五是卫片执法检查问责风险增加。农民个人建房违法现象频发,一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为抢抓工期,不得已采取边批边占的方式,也造成违法。

2016年,我局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领各项工作。主要工作打算:一是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积极拓展用地空间,加大用地指标争取力度。推进增减挂钩工作和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试点工作。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实行用地定额制度。二是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组织实施县级土地开发项目20-30个,面积4000亩,新增耕地3200-3500亩。争取省级、市级项目4-5个,投资额4500万元。三是深入推进节约集约。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明确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实现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优化配置。四是做大做强土地储备。加快完善土地征收储备机制,提高储地供地能力,推行熟地、净地出让。五是全力保障矿山安全。实行季度督查制,对现有持证矿山每季度全面督查一次,尤其是重点矿山必须逐矿检查开采情况,坚决防止非法采矿及超深越界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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