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国土资[2014]54号
关于撤销省道315、210线土地开发管理
所和成立征地拆迁办公室、重点项目
用地办公室的请示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省道315线土地开发管理所成立于2003年6月(蒸编【2003】16号),其主要职能职责是组织出让省道315沿线两旁土地,收取土地出让金用于偿还修建省道315县财政所欠的征地补偿款等债务。截止2013年12月底,沿线乡镇所欠征地补偿款已全部偿还,且其管理职能与沿线乡镇国土资源所完全重合。省道210线土地开发管理所成立于2010年11月(蒸编【2010】13号),其主要职能是加强省道210沿线两旁的土地开发管理,服务省道210线改扩建工程。现省道210线改扩建工程已基本结束,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从2014年4月起其沿线两旁的土地开发管理职能已下发到我局各国土资源所。为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请求撤销省道315线土地开发管理所和省道210线土地开发管理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需要,做好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市局要求,参照其它县(市)局的做法,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成立征地拆迁办公室和重点项目用地办公室,其机构性质、主要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征地拆迁办公室
(一)机构性质
征地拆迁办公室为我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县本级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编制与审核;
2、负责组织县本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3、负责按规定审核、拨付征地补偿费用,监督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4、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的矛盾和纠纷;
5、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征地拆迁办公室定编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
二、重点项目用地办公室
(一)机构性质
重点项目用地办公室为我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县本级重点项目征地的管理;
2、负责县本级辖区内重点项目用地资料的审核;
3、负责县本级辖区内重点项目用地资料的报批;
4、掌握县本级辖区内重点项目用地状况及监督施工进度。
5、申报优质项目挤进省重点项目的笼子。
(三)人员编制
重点项目用地办公室定编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妥否,请批示。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4日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4年6月 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