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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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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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及入市审批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湖南省土地市场交易规则》 |
办理主体 |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
受理条件 |
国有建设用地权属合法 符合城乡建设规划条件 |
申报材料 |
土地处置方案:依法批准的《储备土地供应审批单》(含土地成本确认)等权源资料、《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宗地评估报告》、《入市地价审批单》、用地红线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
法定期限 |
1、方案:审查2天、受理1天、审批各环节分别为3天, 2、入市:各环节分别为1天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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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用地股 |
办事流程 |
审查:业务员审查资料是否合格扫描收件进窗口,转用地股经办人审查,不合格的一次告知退件 受理:用地股经办人审查、呈报 审批:用地股长初审、报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入市:编制入市委托、报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向交易中心移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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