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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衡阳县自然资源局西渡高新区工作组

负责人:王  忠

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用地招商、选址、洽谈等工作;

2、负责高新区项目用地报批资料的组织,组织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3、负责制定高新区项目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配合县拆迁办和高新区社会工作部做好项目用地房屋拆迁工作;

5、负责高新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落实;

6、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项目审批后的土地出让工作;

7、负责高新区用地出让后的管理;

8、负责高新区内项目规划监管,项目审查报规工作,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并配合查处;

9、根据高新区总体规划和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程序,做好村民建房用地管理;

10、 负责配合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做好高新区范围内土地招拍挂工作;

11、负责组织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负责组织高新区专项规划编制;

12、负责高新区内项目详规方案的初审;

13、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衡阳县自然资源局界牌陶瓷工业园工作组

负责人:刘双恒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界牌陶瓷工业园的自然资源管理。结合实际,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界牌陶瓷工业园的土地调查及项目用地全程跟踪服务;

3、协助征用土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协助对被征用土地的地类、权属调查结果确认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用地的征拆工作;

4、已征土地的补偿款测算,协助相关部门将补偿款及时足额给付到集体经济组织;

5、协助做好土地供应工作:界牌陶瓷工业园企业用地预审、报批;界牌陶瓷工业园基础设施用地报批;界牌陶瓷工业园已供土地竣工验收工作;

6、协助做好拆迁安置及社会保险等工作;

7、协助地籍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工作;

8、协助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9、接待来信来访;

10、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 任:陈长江

主要工作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政策法规;

2、负责土地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工作;

3、负责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登记及交易管理工作(含农村宅基地及房屋);

4、负责林地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

5、负责水域滩涂等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工作;

6、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过渡期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7、负责权籍调查成果的审查及登记质量监管工作;

8、负责不动产档案管理及信息查询工作;

9、负责不动产登记后的纠纷矛盾及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

10、承担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测绘信息中心

主 任:李香云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

2、负责承担本县范围内土地和矿产开发用地报批勘测定界测量,提供勘测定界图和技术报告;负责全县地籍测绘、用地放线、设施农用地、土地开发、整治、复垦等项目的测量工作。

3、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报建审批、城乡规划定点放线验线、竣工验收)测绘。

4、负责全县不动产面积管理、面积鉴定及配合调处纠纷;负责全县不动产测绘、面积计算、出具不动产测绘成果,为规范不动产市场管理、处理不动产权属纠纷等提供凭据;负责提供全县不动产测绘数据的填报、发布工作。

5、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测绘落宗及数据建库。

6、负责全县基础测绘数据信息的汇交和共享。

7、负责全县测绘成果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查询。

8、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城乡规划设计事务中心

主任:成 斌

主要工作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设计和规划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资质开展规划选址等技术论证和规划设计服务工作。

3、按资质开展规划信息服务及做好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制订城乡规划科研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城乡发展策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在规划顶层设计和规划决策上提供技术支撑。

5、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和规划信息科技管理工作和本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

6、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项目方案归整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复核。

7、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衡阳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主  任:王成福

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土地矿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受托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的招标、拍卖、挂牌及其他的交易事务性工作。

3、受托办理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等事务性工作。

4、受托办理全县依法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等事务性工作,包括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互换作价入股、抵押等交易事务性工作。

5、承办全县自然资源交易的招商、展销、洽谈等活动。

6、发布自然资源交易信息,提供有关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

7、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衡阳县土地储备中心

主 任:徐明华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拟订全县储备土地规划、计划及储备土地供应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县储备土地的收购、收回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收储、供应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等工作。

4、负责管理、维护储备土地和筹措、管理、使用土地储备资金。

5、负责储备土地的宣传推介、招商引资和入市交易的前期工作。

6、协助开展储备土地中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和征地拆迁工作。

7、负责储备土地供应后的土地价款执收和统计工作。

8、完成县土地储备委员会和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衡阳县土地整理中心

负责人:何亚军

主要工作任务:

1、参与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复垦、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的选址、可行性研究、立项、实施管理等事务工作;

2、协助相关股室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确认工作;

3、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复垦、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程技术验收、工程结算工作,指导新增耕地后期管种工作;

4、负责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工作、指导新增耕地后期管种工作;

5、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衡阳县征地拆迁办公室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政策和规章制度;

2、负责承担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

3、负责承担全县集体土地报批前期的拟征收土地公告和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制定并公示;

4、负责全县征收土地公告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制定并公示;

5、负责全县失地农民参保和再就业的备案工作;

6、协调土地报批工作,参与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可行性论证工作;

7、负责承办衡阳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衡阳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主任:宋世卫

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全县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2、负责组织建立全县自然资源数据中心;负责汇总和维护全县自然资源数据库,负责数据库的安全保密及数据备份、数据提供、数据转换工作;

3、负责衡阳县自然资源“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以及自然资源监管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县级自然资源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承担衡阳县自然资源政务信息的采集汇交、分析利用、共享发布。

4、负责县级自然资源门户网站运维和技术支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发布和更新工作,并及时收集网络反馈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县自然资源信息化培训工作;负责县乡两级自然资源信息化的业务指导、质量监控和技术服务。

6、负责县局机房和视频会议室的建设维护、参与设备采购,开展等级保护工作。

7、负责承办衡阳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衡阳县城投自然资源所

所长:张少峰

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制定县城投项目土地和储备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城投项目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落实。

3、负责县城投项目土地出让及出让后的管理。

4、配合做好县城投项目用地房屋拆迁和储备土地融资抵押工作。

    5、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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