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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3.8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国有建设用地89.00公顷,存量土地34.8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供地结构的确定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商服用地13.49公顷,占总量的10.90%;工矿仓储用地69.63公顷,占总量的56.24%;住宅用地11.29公顷,占总量的9.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88公顷,占总量的9.60%;交通运输用地17.51公顷,占总量的14.1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住宅用地:根据衡阳县2006-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6年衡阳县住宅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西渡镇英陂村、界牌镇石碧村、长安乡、岘山镇和演陂镇等地。

2)商服用地:为加速衡阳县城扩容步伐,加强县城新区开发,衡阳县2016年商服用地主要供应在西渡镇、渣江镇唐福村、樟树乡连政村以及培元路以东等地。

3)工矿仓储用地:根据衡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衡阳县大力发展园区经济,2016年,工矿仓储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如西渡镇、渣江镇、界牌镇、S315以南,樟树乡等区域。

4)交通运输用地:2016年,衡阳县交通运输用地供应主要为创业大道建设,清江路延伸段,英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为西渡镇、曲兰镇等乡镇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第一季度供应18.8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2.61%;第二季度供应39.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6.36%;第三季度供应57.8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8.70%;第四季度供应33.3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2.33%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采用出让和划拨方式进行供应。计划采用出让方式供应土地面积为119.2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9.81%,其主要用于商品房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的供应;计划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土地面积为30.1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0.19%,其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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