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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衡阳县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1、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平衡分析

   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为221.21公顷,同时,考虑重点项目如保障性住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有36.77公顷,可单独考虑,建设用地供需平衡盈余量=供地能力-用地需求(重点项目除外)=221.21-36.77=184.44公顷>0,平衡有余。建设用地需求能够得到保障,不需要调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退耕还林、农业结构调整量,但是从土地集约利用的角度出发,建设用地不必须占用耕地或者其他农业用地的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要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使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优化结构、布局的目标,除保证国家和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一些事关地区经济发展和国民生存发展的必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外,其他建设用地都必须厉行节约用地,尽量少用建设用地。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标确定

1)供应总量确定

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3.8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国有建设用地89.00公顷,存量土地34.80公顷。

2)供地结构的确定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商服用地13.49公顷,占总量的10.90%;工矿仓储用地69.63公顷,占总量的56.24%;住宅用地11.29公顷,占总量的9.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88公顷,占总量的9.60%;交通运输用地17.51公顷,占总量的14.14%。如图12所示。

                       12 衡阳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图                      

由图可知,2016年衡阳县供地主要集中在工矿仓储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上,供应量占到总供应量的56.24%。根据衡阳县2016发展计划,衡阳县大力发展园区经济,以一区三园三基地为平台,积极推动城镇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发展,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核心区突出抓好征地拆迁和路网建设,因此,这两种类型的用地需求得到较大的提升。

衡阳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11.29公顷以内,其中新增住宅用地3.81公顷,存量住宅用地7.48公顷。2016年衡阳县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中商品房用地2.61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23.12%(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1.04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57公顷);其他用地8.68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6.88%(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2.54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4.84公顷,安置房用地1.3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和普通中小套型商品房三类用地共计11.48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9.27%。如图13所示。

13  衡阳县201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图

3)供应布局的确定

1)住宅用地:根据衡阳县2006-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6年衡阳县住宅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西渡镇英陂村、界牌镇石碧村、长安乡、岘山镇和演陂镇等地。

2)商服用地:为加速衡阳县城扩容步伐,加强县城新区开发,衡阳县2016年商服用地主要供应在西渡镇、渣江镇唐福村、樟树乡连政村以及培元路以东等地。

3)工矿仓储用地:根据衡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衡阳县大力发展园区经济,2016年,工矿仓储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如西渡镇、渣江镇、界牌镇、S315以南,樟树乡等区域。

4)交通运输用地:2016年,衡阳县交通运输用地供应主要为创业大道建设,清江路延伸段,英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为西渡镇、曲兰镇等乡镇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4)供应时序的确定

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安排如表23所示。

23  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表     

单位:公顷

时段

面积

比例

一季度

18.84

12.61%

二季度

39.39

26.36

三季度

57.83

38.70%

四季度

33.36

22.33%

5)供应方式的确定

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如表24所示。

24  2016年度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表    

 单位:公顷

供应方式

面积

比例

划拨

30.17

20.19%

出让

119.25

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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