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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2015〕58号关于取消“整装勘查区设置审批”和“整装勘查实施方案审批”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整装勘查区设置审批整装勘查实施方案审批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5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13年以来,国务院陆续取消了“整装勘查区设置审批”、“整装勘查实施方案审批”和“矿业权投放计划审批” 等三项审批事项,为落实国务院的决定、继续做好整装勘查工作,现就取消“整装勘查区设置审批”和“整装勘查实施方案审批”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土资源部不再审批新设整装勘查区

新设和调整整装勘查区(包括退出和调整范围)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矿产勘查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协商确定后,纳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总体方案》。

二、国土资源部不再审批整装勘查实施方案

整装勘查实施方案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并报送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实施方案中不再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和矿业权投放计划。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强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巡回指导,严格执行整装勘查区半年报和年报制度,根据工作进展适时修编实施方案,发现问题及时报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整装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40号)中关于“整装勘查区设置审批”和“整装勘查实施方案审批”的规定不再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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