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

三、联办事项:

(一)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二)涉税事项办理;

(三)公章刻制备案。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五、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申请材料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基本资料




1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1

申请人办理登记前, 需先行对经营者及委托代人的身份信

息实行实名验证

2

委托代理人证明

复印件

1

经营者及代理人签名

3

代理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提供)

复印件

1

代理人签名


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类型选择办理


1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2

申请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

1

①个体

3


住所使用证明


原件或复

1


工商户

印件

设立登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原件或复印件









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



4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

1



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




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




可证件



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

原件


1






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书》原件

2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3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

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涉及

名称

申请材料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③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2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复印件

1

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原件

1

4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原件

1

5

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原件或复

印件

1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

可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

应证明


原件


1






涉税事项办理







1

《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

《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新办纳税人实名办税

信息采集承诺书》


原件


1


填写规范、工整,不漏项并盖公章

2

开户银行账户、账号开立证明

复印件

1


3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复印件

1


4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

原件及复

印件

1

使用计算机记账的

纳税人提供

5

发票专用章印模

复印件

1

首次核定时提供

6

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准予税务行可证决定书》

复印件

1

仅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提交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说明

1、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申请人先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和实名验证。可进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p:

//amr.hunan.gov.cn),在网站首页右侧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也可到登记窗口现场扫码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八、审批时限









九、受理地址及电话

序号

中心名称

中心地址

咨询电话

1

衡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 261 号

0734-688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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