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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确定为特困人员,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申报材料: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申请表;
办事程序:填写申请表 →村(社区)受理→乡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放资金补贴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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