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所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承担本县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中心的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政策法规;二、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村民宅基地、林地林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等自然资源产权登记工作;三、会同农业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过渡期登记工作;四、负责产权纠纷及矛盾的调处工作;五、承担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发证股、登记一股、登记二股、登记三股、登记四股、信息股、档案管理股、测绘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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