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文号或编号 | 被处罚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
1 | 蒸卫医罚字[2024]001号 | 衡阳县人民医院 | 龙美咸 | 衡阳县人民医院未按照规定填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执业助理医师桂兵单独执业和执业医师胡一平超范围执业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警告,罚款3万元 | 2024年2月5日 | 衡阳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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