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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我市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强化我市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阶段,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昨日,我市城区在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和管控工作。为切实降低疫情扩散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实行如下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11月26日8时起,城区(含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市民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区域,离开城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展会、促销会、交流会、庙会、论坛和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原则上暂停。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密闭场所,严格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
三、强化重点机构管理
高校继续加强进出校人员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培机构师生员工实行学校、家庭“两点一线”。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管场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近阶段暂停探视。
四、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广大市民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每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错峰、有序排队等候,保持2米间距,避免扎堆聚集。
五、遵守各项防控规定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服从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传播风险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并通过官方信息发布。期间对大家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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