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兴龙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蒸卫人字〔2015〕3号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聘任:
唐兴龙同志为集兵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红卫同志为西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倦初同志为井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唐远辉同志为演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 平同志为金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邓卫祥同志为洪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唐泽富同志为金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汪利民同志为界牌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罗祎鑫同志为台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柏荣同志为樟木乡卫生院院长;
钟家东同志为岣嵝乡卫生院院长;
麻治彪同志为杉桥镇卫生院院长;
何香英同志为潮江乡卫生院院长;
陈少良同志为板市乡卫生院院长;
凌平春同志为樟树乡卫生院院长;
阳扶新同志为岘山镇卫生院院长;
吴礼龙同志为关市镇卫生院院长;
邹伟奇同志为栏垅乡卫生院院长;
曾旭东同志为库宗桥镇卫生院院长;
董万古同志为曲兰镇卫生院院长;
易宏伟同志为大安乡卫生院院长;
刘存良同志为溪江乡卫生院院长;
龙祝华同志为石市镇卫生院院长;
邹建团同志为三湖镇卫生院院长;
朱铁生同志为长安乡卫生院院长。
衡阳县卫生局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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