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卫计党发〔2017〕4号
中共衡阳县卫计局党委
关于汪利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站、中心:
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
聘任汪利民同志为台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免去其界牌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聘任曾旭东同志为界牌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免去其库宗桥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聘任邹伟奇同志为金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免去其栏垅乡卫生院院长职务;
聘任陈国利同志为大安乡卫生院院长,免去其库宗桥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职务;
聘任蒋志敏同志为岘山镇卫生院院长,免去其演陂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职务;
聘任龙小存同志为库宗桥镇卫生院院长,免去其关市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职务;
聘任莫伟生同志为樟树乡卫生院院长,免去其岘山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龙红胜同志为栏垅乡卫生院院长,免去其大安乡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刘 琳同志为潮江卫生院院长,免去其潮江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凌平春同志樟树乡卫生院院长职务,其工作另行安排;
免去欧阳芙新同志岘山镇卫生院院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易宏伟同志大安乡卫生院院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罗祎鑫同志台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杨 平同志金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上述聘任人员聘期三年,原有编制、身份不变,不脱离临床一线工作。
中共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
2017年9月25日
衡阳县卫计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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