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
衡阳县人口计生局
(2015年6月12日)
现就我县2015年上半年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推进。县委、县政府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底线工作,纳入三个“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特别针对今年省市考核方案的调整和变化,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出台了一系列新举硬规,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省市“保先进位”。一是出台《衡阳县计划生育问责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共印发2000份问责办法,下发到全县每个独立单位的班子成员。同时,重新修订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办法。二是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推行计生工作与年度评选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挂钩,不断推进村为主;同时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测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三是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考核,明确将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及上解情况与县财政下拨到乡镇的事业经费挂钩。四是解决计生工作重大问题。第一是配备了县计生协会会长,解决了县计生协会“参公入序”问题,并增设县计生协会三个内设机构,统一明确乡镇人大主席或政协联络工委主任担选为乡镇计生协会会长,统一任命乡镇计生协会秘书长。第二是财政投入近70万元,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五是营造计生工作氛围。面对计生政策调整和机构合并的双重压力,县委、县政府积极营造计生工作从紧从严的工作环境,5月25日召开了县乡村三级共5000余人参加的计划生育专题讲评会,推介先进典型,鞭策后进,使全县上下对计划生育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形成了人人抓计生、个个讲计生的社会氛围。六是认真学习省考核方案。省考核方案出台后,县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县人口计生局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省考核方案,并举办了全县计生考核业务培训班,印发省市考核方案1000余份下发到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同时,县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与乡镇,县人口计生局党组与各股室分别签订省检工作责任状,将省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和机关股室,形成了迎省检的强大氛围。
二、突出重点抓落实。一是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今年县委、县政府对2014年度计生工作18个后进村进行了“一票否决”,对1个乡镇实行了“黄牌警告”,其中对18个村的支部书记及乡镇包村干部在年前已处理到位。这在我县历史上是空前的。严格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5月份对上半年考核排名全县后3位的乡镇分别实行“黄牌警告”和阶段性“重点管理”。二是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法生育。近期在县纪委的牵头下,成立了专案组,对2名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正在立案查处。一旦查实,坚决予以双开。三是全力推进春季活动。第一是加强督查调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先后两次组织大规模的计划生育督查,并发出了督查通报。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两次调度会,调度和部署春季活动,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第二是严厉打假治水,县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先后组织三次打假治水行动,采取电话调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乡镇上报的“四术”进度进行抽查,对手术质量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第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拟在4月底对各乡镇的春季活动进行结帐考核,对排名后三位的给予阶段性重点管理或“黄牌警告”;对排名前三名的乡镇予以重奖。四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县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于4月底举行全县计生业务大比武和乡镇计生办主任述绩活动,比出了成绩,晒出了家底,夯实了基础,推进了整体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实干真抓初见效。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断提高,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普遍达到1万元以上。二是求真务实的思想逐渐深入人心,主要表现为手术上报的质量明显提高,人口出生清理比较到位,2015年前8个月出生率达到8.19‰,同比增加86人;符合政策生育率78.13%,比责任目标高1.03个百分点。奖励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上报的准确率和及时率均达到了100%。三是齐抓共管的合力得到加强。综治部门履责意识明显加强,主动通报信息,出台政策,主动征求计生部门意见,齐抓共管的氛围日渐浓厚。四是基层计生队伍比较稳定。尽管机构合并在即,通过县委县政府的反复动员和宣传,乡村计生队伍人心思齐,做到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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