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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蒸计生函〔20151   A

 

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6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新本等13位政协委员: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对衡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厚爱与支持!你们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5号《关于尽快落实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200910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奖励试行办法》。5年的试点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矛盾和问题,使该项政策一度难以推进,群众反响很大,一波三折,于20148月尘埃落定,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20149月,湖南省卫计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资委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标志这项政策在我省正式落地生根。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推进这项民生政策。到目前为止,全县已确认上报符合条件的对象3204人。其中,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2214人中有1894人已落实到位,其余320人因省软件问题导致信息不匹配,尚未发放到位;其他城镇居民包括国有关闭倒闭企业以及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173人,已全部打卡发放到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817人,目前财政正在筹资发放。具体我们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高层推动。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全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资金等问题,县财政已投入近70万元,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现提供了坚实保障。先后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的通知》、《衡阳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办法》两个文件,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内容,强力推进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了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宣传发动。一是会议培训。全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会议后,我县先后多次召开乡镇计生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县直相关部门计生分管领导、计生专干业务培训会,传达贯彻政策精神及上级要求,部署和调度全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二是印发资料。去年我们印发了2万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宣传手册至各乡镇、村、社区。三是电视宣传。去年9月份以来,县电视台每天在黄金时段就公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及申报相关程序。四是上门宣传。去年9月份,我局分成8个小组共50人,分赴全县所有县直机关单位,逐单位宣传政策、摸清名单,做到了政策宣传全覆盖,深入人心。

三、突出机制促动。一是保障资金。县委、县政府明确:国家机关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从县财政核拨的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中列支;事业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从单位经费中列支。原事业单位改为企业,仍保留事业身份的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发放;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按每人5000元标准一次性筹资,按参保层级上交至县级财政非税部门,其余资金由县财政负担,企业的性质由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界定,并送县财政部门复核;其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含国家关闭破产企业以及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的独生子女父母,以下同)奖励金,由政府筹资。二是部门联动。建立了部门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我们每周与人社局进行核对名单,核对资金发放情况,确保不错发、不延发。针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因资金短缺问题没有按要求筹资上交至县财政非税局,县人社局从大局出发,请求上级部门从社保基金中调剂,确保了这部分人群的奖励金及时发放到位。三是优质服务。第一,我们在利益导向股设立了专门服务热线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和疑点问题。第二,开设专题服务窗口,配备工作人员5人,无论假日还是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间,都安排人员值班,随时接待办事群众。第三,及时向对象反馈信息。主动采集上报对象的电话号码,对信息不全、资料不齐的,我们及时与其沟通,确保不因信息登记错误和资料不全而影响对象享受这项政策。特别对身份信息与社保信息不匹配的对象,我们一方面与对象重新核对信息,宣传解释,另一方面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目前此问题省里已经解决,全县320名信息不匹配对象将在7月份落实发放到位。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努力改正,特别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进一步完善制度,真抓实干,强力推进,确保这项惠民政策不走调变样,确保应享尽享,努力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将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向你们汇报工作,争取你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更大关心和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和厚爱。

 

 

承办领导:许耀新、刘展生

承办人:罗春耕

联系电话:0734-6811621

承办单位:衡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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