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衡阳县新中医医院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蒸水(受理编号:第三批HYD2018062419)
整改目标:
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的特殊废水、医疗废水混合后,经“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整改时限:
2018年08月
整改完成情况:
1.收到交办件后,衡阳县卫计局联合环保部门于2018年06月27日到县中医医院进行现场核实,污水处理系统运转正常。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06月28日对该院医疗废水进行采样检测,各项监测数据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新院运行以来,污水处理系统运转正常,县环境监测站定期对该院污水排放定期检测。
2.衡阳县中医医院新院建设在2015年5月取得衡阳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批复,文件批号为衡环发〔2015〕70号。
3、衡阳县中医医院于2019年3月25日取得衡阳县环保局《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2019006。
衡阳县卫健局
2019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