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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乡医疗单位开展“平安医院、放心医院、廉洁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蒸卫字〔2014〕14号)

蒸卫字〔201414

 

衡阳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县乡医疗单位开展“平安医院、放心医院、廉洁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关于在县乡医疗单位开展“平安医院、放心医院、廉洁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县卫生局

                                                                     2014325

 

关于在县乡医疗单位开展“平安医院、放心医院、廉洁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县委和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按照《衡阳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蒸卫字〔201411号)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县、乡医疗单位开展争创“平安医院”、“放心医院”和“廉洁医院”活动(简称“三创”活动),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优化诊疗流程、优化服务态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老百姓提供一个方便、快捷、舒适的就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行业的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和卫生事业发展。

二、活动单位

本次活动的实施范围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

三、活动内容

(一)创建平安医院。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医疗机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建立较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和治安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医患矛盾排查调解机制,提高医疗机构治安防范控制能力,确保医疗机构不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1、规范医疗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执业行为,严格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加强院内感染和血液管理,加强安全用药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加强医患沟通。严格遵守卫生部行业纪律“八不准”,搭建医院与患方的沟通平台,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完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使医疗纠纷明显减少,扰乱医疗秩序的恶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3、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护人员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加强毒麻、精神、放射性物品及各类危险品管理。

4、完善防范体系。建立健全适合医院特点的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党政领导、专群结合、警民联合的医疗机构防控网络;健全治安保卫机构和保安队伍,医院治安保卫部门和保安人员要把保护医护人员和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作为内部保卫工作的重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和清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制订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要按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规范消防设施设置,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二)创建放心医院。通过开展创建放心医院活动,使各医疗单位通过深化管理、优化流程、合理收费、提升水平、提高质量、保证安全等有效措施,大幅度提升县内医疗单位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困难,让患者愿意选择县内医院,放心在县内看病,安心在县内治病。

1改善就医环境 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更新检验检查设备,改善硬环境;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温馨优质服务贯穿于看病治病的全过程,要倡导服务文明用语,倡导人性化服务,坚决杜绝服务禁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加强对病患的人文关怀,努力为病患提供温情的服务,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进一步抓好挂号、收费、药房、门诊等窗口管理,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效率,缩短病人等候时间;进一步加强医院信息公示,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为群众提供科室布局、科室特色、专家信息、诊疗流程等医疗服务信息,实行公开透明服务,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知情权,方便群众就医选择。

2提升医疗质量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督促医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术、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严格遵守诊疗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和抗生素使用原则,减少医疗差错,提高医疗质量;要加强医学新理论、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加强医技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医院医疗水平。

3、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对药品、检查、诊疗等项目的收费价格进行公示,使群众看病就医明白消费;进一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县级医院要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乡镇卫生院不使用非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切实开展过度医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整治活动,推行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和下级医院认可上级医院检查结果,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积极开展门诊次均费用、每床日费用、住院次均费用目标控制和评比活动,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三)创建廉洁医院。通过创建廉洁医院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恪守“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增强廉洁从医的意识,切实维护患者的利益,以真诚的服务赢得患者和社会的信任,大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1、加强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教育。要广泛开展“以廉洁行医为荣、以收受红包为耻”的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荣辱观教育,组织开展“收红包对医患关系和卫生行业形象的不良影响”问题大讨论,定期召开创建无红包医院情况通报会,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拒收“红包”和廉洁从医的意识。

2、加大拒收“红包”宣传力度。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如在患者入院时发放医院开展“三创活动”致患者的一封信,在门诊部醒目处和各病区张贴拒收"红包"宣传画和温馨提示,召开患者家属座谈会和医患沟通交流会告知拒收“红包”等形式,形成医院职工全员创建、就医群众集体参与、社会大众全心支持的良好氛围。设立“无红包”举报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同时,通过病员及家属座谈会、医患沟通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群众投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3、畅通"红包"退还渠道并对医务人员退还“红包”行为进行奖励。要教育医务人员对“红包”进行婉拒,对实在拒绝不掉的“红包”,要采取妥当处理,既要退还红包,又要考虑患者感受,减少患者顾虑。如:可采取主动上交医院专门部门,待患者出院时由专门人员进行退还或采取代缴医疗费用的形式进行退还。各医院要对医务人员退还“红包”行为进行登记,并在恰当的时候进行公开表扬并给与适当奖励。

4、加大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创建单位应成立投诉处理机构,在医院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机构及处理流程,并在门诊大厅醒目处和各病区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县卫生局将公开设立医务人员收受“红包”举报电话,并采取抽查的形式,在出院患者中进行“红包”问卷调查,凡发现有医务人员有收受红包行为、向患者暗示或索要“红包”的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活动时间

201441--830日。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参创单位要成立专班,“一把手”直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在410日前报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抓好宣传引导。各参创单位要充分利用墙报、板报、互联网,宣传册等多种媒体和渠道加强“三创”活动的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激发广大医务人员自觉参与活动的热情,让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支持,参与和监督。要及时发掘、总结、推介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要曝光活动中的反面典型,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健康发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卫生局将定期不定期巡回督导各参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活动进展及成效,建立活动定期通报制度,有效促进活动开展。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开展回头看,进行“补课”,甚至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

(四)注重统筹兼顾。各参创单位在开展“三创”活动过程中,要统筹安排,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使“三创”活动始终不跑题,不走神,不散光,紧贴人民群众,紧贴作风建设,紧贴实际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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