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卫字〔2014〕26号
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最美乡村医生、最美健康卫士、最美白衣天使”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促进全县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广典型,发挥先进人物的带头示范作用,激发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卫生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内开展“最美乡村医生、最美健康卫士、最美白衣天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最美乡村医生:接受乡村一体化管理,从事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的行政村卫生室现任乡村医师。
(二)最美健康卫士:各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医生、医技人员、医疗业务管理人员和公共卫生管理人员
(三)最美白衣天使:各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标准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卫生事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在实践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为群众和同行所公认,无差错、事故发生。
(三)努力学习,善于思考,业务能力强,技术精益求精,专业技术水平高,不断学习和创新,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在医院组织的专业技术考核中成绩优秀。
(四)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取得相应执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无违法乱纪和收受红包礼品行为。
(六)遵守财政纪律,无私自收费行为。
三、评选程序
各医疗单位进行民主推荐上报候选人员,经县局组织考核,在3个类别中选出优秀候选人各10名,授予“十佳乡村医生”、“十佳健康卫士”、“十佳白衣天使”,并在上述人员中最终评选出“最美乡村医生、最美健康卫士、最美白衣天使”各1名。
四、评选方法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认真进行民主推荐,分别推荐“最美乡村医生、最美健康卫士、最美白衣天使”候选人各1名。
(二)组织考察。县卫生局成立评选委员会,由谭爱平局长任委员会主任,冯国生、彭太平、李兴旺、陈连龙、李瑶、彭诗文、贺兴策任副主任。何明亮、洪志军、欧阳朝晖、王宽宏、易碧、王元华、蒋宏伟、赵春桥、陈敏芳、张小青、刘媛、胡伟明、廖红娟、肖骥钦为评委。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医政股,由洪志军任办公室主任。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人员到各单位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听取单位职工和当地群众的意见,根据考察情况集中进行评定。
(三)公示。根据评定结果,在相关单位和网上进行公示,并拍摄专题纪录片,对“最美乡村医生、最美健康卫士、最美白衣天使”进行报道。
五、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活动,并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不断培育典型,推介典型,激励广大医疗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积极向上,爱岗敬业,创优争先,全面提高全县业务水平和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二)候选人要向重点科室、重点人群、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和管理者倾斜。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指定或内定。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各单位推荐时认真填写推荐表(请到卫生信息港QQ群下载),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将电子文稿于4月25日前上报医政股(电子邮箱:hye6837958@163.com)。先进事迹材料要做到内容详实,文字简练,特色鲜明,事迹突出,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统一使用A4纸打印。
衡阳县卫生局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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