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卫函字〔2014〕22号
关于上报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违规金额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促进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工作规范化。经研究,决定收集各单位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违规金额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违规金额种类
1、收受回扣行为;
2、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行为;
3、参与供货厂家(药品、医疗耗材等)提供旅游休闲行为;
4、违规参与医药购销活动行为;
5、其它不规范行为。
二、严格执行违规金额上报制度
医务人员对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礼金礼品,必须自收受之日起15天内如实登记,上交院方,院方建立台帐,如实填报后上报局纪检监察室;或者自行将现金实名交存县廉政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衡阳县支行,账号:5910),并取得相关凭证。医务人员有参与供货厂家提供的旅游休闲等行为应在15天内向医院如实登记,院方建立台帐后上报局纪检监察室。
三、信息报送期限及方式
信息上报内容为201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违规金额,各单位要组织科室、医务人员逐条对照表格内容填写,并收集汇总。报送方式为季报表,报表填写规范,按要求签好字,加盖公章送局纪检室。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违规金额信息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未及时报送信息并被相关部门查处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衡阳县卫生局
2014年7月23日
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违规金额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序号
|
违规行为种类
|
人数
|
金额(万元)
|
一、
|
收受回扣行为
|
|
|
|
其中收受:药品回扣
|
|
|
|
医用材料回扣
|
|
|
|
医疗设备回扣
|
|
|
|
其它医疗卫生服务回扣
|
|
|
二、
|
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
|
|
|
三、
|
参与供货厂商(药品、医疗耗材等厂商)提供旅游休闲行为
|
|
|
四、
|
违规参与医药购销活动行为
|
|
|
五、
|
其它不规范行为
|
|
|
备注:此表由各医疗单位填写2014年1月1日以来的情况,无违规情况也要实行零报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